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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克强回应70年宅地使用权到期:有恒产者有恒心

    时间:2017-03-15 13:11:57  来源:  作者:
     

      

    李克强回应70年宅地使用权到期:有恒产者有恒心

      3月1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会见采访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中外记者并回答提问。

      在回答民众关注的70年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时,李克强表示,到期土地“可以续期,不需申请,没有前置条件,也不影响交易”,同时表示,“国务院已责成相关部门就不动产的相关法律提出议案”。

      我国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期限根据199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分为40年、50年或70年。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70年,到期后续期。

      《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不过,“自动续期”没有明确是否免费。当时为回避争议进行的模糊化处理,已经到了需要正视的时刻。

      2016年,浙江温州(楼盘)一位居民卖房时发现,房子的土地使用权过期了,据报道,如果想续期,需要按照现在的基准地价乘以用地面积,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重新购买土地使用权。测算后,她需要补缴的土地出让金约20万元,将近房价的三分之一。

      消息一出,全民恐慌。

      2016年底,国土部出台针对性、过渡性安排办法:温州等地少数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收取费用、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

      个案暂时解决了,但李克强总理提到“有恒产者有恒心”,土地使用权到期的全面解决,还需快马加鞭进行法律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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