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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房给员工住须多交物业费?

    时间:2017-02-14 11:16:55  来源:  作者:

      何柳斌 实习生张颖“我是红谷滩新区鹿名居A栋的租户,最近去交物业费被告知要比普通住户多1.2元/,感觉不合理!”2月6日,南昌(楼盘)居民章先生致电本报反映这一问题,他对这样的收费标准表示不理解。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记者展开了调查。

      事件起因――

      租房给员工住 被要求多交物业费

      章先生说,他在鹿名居小区对面的红谷春天小区开了一间理发店,规模还不小,店里请了一些员工。为方便员工上下班,他就在鹿名居小区A栋租了一套房,给员工当宿舍。

      “我租的时间很长,之前物业费都和其他业主是一样的。”章先生说,之前小区是另一家物业公司管理,物业费为1.3元/,他从没欠过物业费,一直以来都是准时交物业费。

      今年春节过后,他派人去交物业费,被告知租房给员工当宿舍的要多交1.2元/。“相当于是普通业主所交物业费的2倍。”章先生说,享受物业同样的服务,他租的房子目前仅住了两名女员工,要交双倍物业费让他不能理解。

      物业回应――

      针对在楼里开会所、办宿舍的要多收钱

      6日中午,在章先生的陪同下,记者来到鹿名居小区。

      在物业经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解释说,他们是2015年下半年接手该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物业费也一直是按1.3元/的标准收取。但是A栋的情况比较特殊,因为A栋的一部电梯去年坏了,维修花了大笔费用,动用了房屋维修基金。

      “A栋共有150余户居民,其中有30多户是租在里面开公司、会所、咖啡厅和作员工宿舍的。”相关负责人说,有业主曾反映,这些租户频繁使用电梯,加剧了电梯损坏,因此要针对这一部分群体多收物业费。

      为何是按1.2元/的标准多收取呢?相关负责人解释说,这是参照了南昌一些商住楼的做法,“我们所了解到的,南昌商住楼最低的物业费是2.5元/,除原本就该收取的1.3元/,我们对租在小区里面办公司、作员工宿舍的多收1.2元/的费用。”

      这笔额外收取的费用,并非给物业公司,而是楼栋业主要求收的,要预留给小区做公共部分的维修费用。“比如说一些墙体脱落了要维修,设施设备坏了也要维修。”相关负责人说,这事是一些业主提出并获得了半数以上业主同意的。

      租户疑问――

      半数以上业主同意 租户就得多交物业费?

      记者注意到,这份“《A栋电梯管理条例》意见征求稿”上写明,在A栋开设公司经营或作员工宿舍用途的单位,按使用房屋面积,在原交物业费的基础上再交1.2元/费用。不过,在一些反馈材料上,有人直接表示了反对。“我公司在这办公的人员不多,和正常住户的人数一样,因此不应多交钱。”一租户如是说。

      章先生称,如果有相关政策规定租户和常住户缴纳的物业费标准不同的话,他也能够接受,可他咨询了很多地方都没有这样的规定,他希望能够被公平对待。2月6日,记者咨询了南昌市物价局和红谷滩新区物价部门,二者均表示没接到该小区物业调价的备案通知,将进一步了解情况。(江南都市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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