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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发商多占0.93亩土地 致丹阳200多户5年拿不到房产证

    时间:2017-02-13 08:22:27  来源:  作者:
    “锦绣江南”小区。凌发 摄“锦绣江南”小区。凌发 摄

      从2011年开始陆续购房,丹阳“锦绣江南”小区的数百名业主就开始陷入“房产证”之困,因没有房产证引发的孩子上学、贷款、婚姻、经营等矛盾就一直没有终止过。众多业主为此多次上访,并与开发商、政府交涉,但始终没有结果。个中缘由居然是因为开发商多占了0.93亩土地无法处理,才“绑架”了业主的房产证。从发现开发商违规至今,一拖就是5年,数百名业主可谓苦不堪言。昨日,扬子晚报全媒体记者介入调查,该市国土资源局才承诺,今年3月底争取将此事妥善解决。 通讯员 李国平

      扬子晚报记者 张凌发

      街道办先建后批,补办手续才发现多占了0.93亩

      昨日,扬子晚报记者接到居民举报后介入调查,发现“锦绣江南”小区位于丹阳市云阳街道新丰路北侧,该项目是在2009年4月,原云阳镇人民政府为了加快农村建设步伐,改变南部城区面貌,与丹阳市石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建设的集中安置小区。记者从丹阳市云阳街道办事处了解到,当时该小区是在土地挂钩指标上放样建设的,由于技术原因,直至2012年1月补办土地挂牌上市手续后才发现,在小区实际已经建成的东南角和西北角,已超出了挂钩指标范围,超出面积共0.93亩。而且超出部分当时还属于保护耕地,因此,无法解决这0.93亩地的上市问题。

      办不了房产证如果是因为开发商的问题,按照正常的合同规定,开发商应当予以赔偿。然而,记者在查看部分业主的购房合同时,却发现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9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项处理”,空白里却是一个“无”,也就是没有赔偿责任。

      21栋楼的部分业主 “神奇”地办理了房产证

      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该小区虽然是安置小区,但大部分都是上市出售的,整个小区占地69亩,22栋楼,满住的话有500多户,而拆迁安置的只有100多户。按照国土部门的说法,发现开发商违规用地后,所有房产证办理必须全部停下来。但出乎记者意料的是,21栋的业主居然有好多户办理了房产证,而且是在国土资源局查出违规用地之后,最迟的居然是2016年1月6日。

      在小区采访时,记者发现不少业主手里拿的发票还不是正规的税务发票,而是收款收据。按照开发商的说法,只要国土部门打开绿灯,他们很快会开出正式发票。记者现场试图拨通开发商周立群的电话,询问相关情况,无奈电话无人接听。丹阳市云阳街道办也没能正面给予答复。

      “锦绣江南”小区因为是学区房,出售时,很多业主都是冲着这点来的,当时的房价也比市面高出很多。迟迟拿不到房产证,给业主的子女上学、房屋出售、按揭贷款、经营等造成了很大的麻烦。每年开学,众多业主都会去找开发商和云阳街道办,费尽了口舌,操碎了心。因为房产证的事,业主也曾多次抱团要说法,但都是无功而返。得到的答复要么是等,要么就是让业主去打官司。

      国土部门承认对开发商没有监管到位

      昨日,扬子晚报记者在丹阳市国土资源局采访时,吴局长告诉记者,发现开发商违规多占是在分割登记时发现的,而记者从该局2015年11月18日给镇江(楼盘)市国土资源局的调查报告中看到:“丹阳市石城房地产开发公司至今未到我局申请办理分割登记手续”,如此推断,发现开发商违规应该是在2015年11月18日之后,而不是云阳街道办所说的,是在2012年1月补办土地挂牌上市手续后才发现的。

      丹阳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陆汉龙代表国土局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发现开发商违规是在2012年,21栋楼之所以能将证办下来,是在2012年发现之前办理的。这显然与实际情况矛盾。

      陆汉龙告诉记者,2016年5月之后,省里有规定解决不了超出部分的土地问题,土地使用证就不能办理。也就是说,整个小区的房产证办理就要全部停下来。他承认开发商违规占地,国土部门确实没有监管到位。好在目前省里已经批下来了,这0.93亩非法占用的土地已经转为建设用地,可以协议出让。近期他们将对开发商作出相应的处罚,“锦绣江南”小区的房产证也就是不动产证估计在3月底能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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