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学习时报》刊发了其对中国保监会党委书记、主席项俊波的访谈。访谈内容涉及保险工作与扶贫开发工作的关系、保险业服务精准扶贫的主要着力点等。以下为访谈全文:
学习时报:2015年底,中央召开了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对我国扶贫开发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作出了全面部署,发出了总动员令。请问项主席,您如何看待保险工作与扶贫开发工作之间的关系?
项俊波: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为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吹响了脱贫攻坚战的冲锋号。2015年11月,中央召开扶贫开发工作会议,这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后召开的第一个中央工作会议,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深情牵挂贫困地区和困难群众,多次就扶贫开发工作发表重要论述。
作为人类历史上最古老、最伟大的发明之一,保险生来具有扶危济困的天然属性。4000多年前保险的萌芽诞生,就是人们为了应对生老病死残、防止家庭陷入贫困危机而组织起来提供互助救济的组织,这就是保险组织的最初形态。从那之后,火灾保险、意外保险、疾病保险、农业保险等的起源和发展,无一不是基于保障最广大贫困人口和社会弱势群体的生活品质的需要。特别是人类进入现代社会以来,随着保险功能不断扩大,保险对保障人类生产生活、防止人们致贫返贫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保险日益成为国际扶贫开发体系的重要力量,成为各国政府扶贫开发的重要工具。
保险的功能、特点和属性决定了保险业可以而且理应在精准扶贫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我们必须以高度的政治清醒和坚决的责任担当,把服务中央扶贫开发战略放在突出位置,全面准确把握脱贫攻坚具体要求,在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方面发挥更加积极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学习时报:我国贫困人口的主体是农民,脱贫攻坚的主战场在农村。保险在稳定农业生产、服务贫困农民脱贫致富方面能够发挥什么作用?
项俊波:确实如此,“小康不小康,关键在老乡”。我国5575万贫困人口几乎都集中在农村,以农业为主要生活来源。由于面临的灾害风险系数高,农业生产经营和农民家庭经济具有很大的脆弱性。对于农民而言,一场突如其来的灾害即可吞食几年甚至一生累积的财富,“因灾返贫”成为农村贫困群体面临的巨大威胁之一。
保险作为完善现代农业服务体系的重要力量,可以发挥分散农业经营风险、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的作用。特别是对于农村贫困人群而言,一旦遭遇自然灾害风险,能够得到数十倍于保费的赔付,从而及时得到再生产启动、生活自救等补偿资金,显著提高风险保障能力。党和政府高度重视运用保险机制服务农村贫困群众生产生活,2007年启动中央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试点。近5年来,我国农业保险业务年均增速达21.2%,累计为10.4亿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6.5万亿元,向1.2亿户次农户支付赔款914亿元。2013年黑龙江洪灾,农业保险向50.9万农户支付赔款27亿元,占直接损失的比重13.9%,最高的一户赔付352万元。2014年7月,辽宁发生了自1951年以来最严重的旱情,全省农作物受灾面积2900万亩,粮食减产100亿斤以上,保险赔偿9.3亿元。
目前,农业保险已经覆盖了农、林、牧、副、渔业的各个方面。2015年,农业保险承保主要农作物14.5亿亩,占全国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的59%,其中三大口粮作物平均承保覆盖率超过70%,承保农作物品种达189类。农房保险已覆盖全国所有省市,参保农房9358亿间,提供风险保障1.4万亿元。我国农业保险市场规模已跃居亚洲第一、全球第二,农业保险稳定农村贫困群众生产生活、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作用显著发挥。
学习时报:从世界范围看,重大疾病都是导致贫困的最主要原因之一。“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在贫困地区不时上演。保险是不是破解这一世界性难题的有效方法?
项俊波:俗话说,“救护车一响,一头猪白养”“一人得大病,全家陷困境”。国务院扶贫办摸底调查显示,我国现有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的占比达到42%,在“五大类致贫原因”中居首位,其中患慢性病或大病的超过1000万。对他们而言,大病随时可能导致整个家庭陷入贫困的深渊。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公共卫生建设,下大力气解决人民群众特别是贫困人口的健康问题。2009年启动新医改以来,我国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和保障水平迅速提高,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成效显著。但在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以财政投入高速增长为支撑的医改模式的压力越来越大。近年来,我国医改的政策重点逐步从资金供给转向制度供给,合理界定政府与市场的责任,推进以市场化方式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和质量。
2012年实施的大病保险制度,就是着眼于解决困难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通过社会保障与商业保险相结合的重大制度创新,积极探索用中国式办法解决医改世界性难题的有效途径,也是保险业服务“精准扶贫”的有效样本。大病保险自实施以来,已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覆盖人口达9.2亿,报销比例普遍提高了10到15个百分点,345万大病患者直接受益,有效缓解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湖北通山县农村的一名8岁小姑娘被诊断为白血病,骨髓移植手术费用超过100万元,而基本医保报销限额仅10万元。得益于大病保险,她的报销金额大幅增加至69万元,报销比例从10%提高到近70%,医疗负担得到极大缓解,防止了这个农村家庭因大病而陷入困境。
学习时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把发展作为解决扶贫问题的根本途径。保险在提升贫困人口脱贫致富能力方面,有哪些成功的经验?
项俊波:脱贫致富终究要靠贫困群众用自己的辛勤劳动来实现。但是,农村贫困群众完全依靠自身实现脱贫致富存在诸多现实障碍和困难。比如,受资产构成单一、有效担保物范围狭窄等因素影响,我国农民尤其是贫困农民开展生产普遍存在贷款难的问题。据统计,我国经营性贷款中的农户贷款占各项贷款总额的比重不到5%。通过发展农村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产品,由保险公司和银行共同承担信贷违约风险,可以实现银保互动,达到农民想贷能贷,信贷部门愿贷敢贷的效果。
例如宁波市政府牵头建立了小额贷款保险(“小贷险”)联动机制,由保险公司为借款人提供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和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由银行与保险机构按3:7分摊贷款风险。市政府建立风险基金,对保险机构超额赔付部分进行补偿。自开办以来,宁波市政府累计安排3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小贷险的风险损失补助,累计支持小微企业贷款9800笔,贷款金额104亿元。通过这种“保险+信贷”的信贷扶贫模式,政府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放大了300倍。
扶贫必扶智。让贫困地区的孩子们接受良好教育是脱贫致富的根本,也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途径。在这方面,保险也大有可为。比如通过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信用保险(简称“学贷险”),转移和承接贷款违约风险,有效扩大助学贷款发放范围,保证贫困学生获得教育机会。黑龙江创新研发学贷险产品,构建“政、银、保、校”四位一体的国家助学贷款合作新模式,贫困生在校期间每年的贷款额度,本科最高为8000元,研究生为12000元,最长贷款年限为20年。通过保险机制介入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效实现了国家助学贷款运作机制的“两降一提”,即降低成本、降低风险、提高效率,保障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落地。2007年开办以来,累计为40万人次的近20亿元的国家助学贷款资金提供风险保障,帮助15万名贫困学生圆了大学梦。其中,仅2015年当年就惠及贫困新生2.7万人,约占黑龙江省高校新生比例的15%,支持国家助学贷款2亿元。
学习时报: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新思路新要求新部署。请问,保险业服务精准扶贫的主要着力点是什么?
项俊波:保监会高度重视服务中央扶贫开发战略。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结束后,保监会党委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中心组会议,传达和学习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保险业多路径服务支持中央扶贫开发战略相关措施。保险业打好脱贫攻坚战,关键就是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紧紧抓住“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这条主线,着力找准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
第一,大力推进大病扶贫,着力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大病保险是一剂治贫困大病、奔全面小康的“良方”,关乎能否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关键。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病保险这项重大民生工程,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实现大病保险全覆盖,政府加大投入,让更多大病患者减轻负担”。保险业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负责任的高度,将大病扶贫作为一项只能成功、不能失败的政治任务来抓。一是精准设计制度,积极与地方政府合作,针对当地的实际情况,结合贫困人群的医疗保障需求,因地制宜制定大病保障方案。二是强化互补联动,加强基本医保、大病医保、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及慈善救助等制度间的互补联动,提供“一站式”结算服务,确保群众方便、及时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发挥商业保险机构全国网络等优势,为参保群众提供异地结算服务。三是提升专业水平,加强大病保险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建设一套具有参保人身份认证、赔案理算、客户服务、定点医院管理等多种功能的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专业队伍,提高管理服务效率,为参保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集中行业优势资源和力量,不断提高贫困地区医疗服务能力。
第二,大力推进农险扶贫,着力提升支农惠农力度和水平。农业保险是精准扶贫最有效的金融工具之一。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我们将利用和发挥好农业保险的作用,为贫困户生产经营兜底,让农业保险为精准扶贫搭起一道人工屏障。一是在扩面上下功夫。加强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积极鼓励贫困人口参保,提高贫困地区农业保险保障程度。针对贫困地区自然条件恶劣、巨灾风险难控、缺少技术支撑等不利因素,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资源投入,尽全力把国家支农惠农政策送到广大农民手中。二是在提标上下功夫。美国第二大支农项目就是农业保险,占支农预算的8%。当前我国农业保险还只能覆盖“农业、化肥、种子”等14项物化成本,下一步要不断提高保障标准,增加保障品种,把土地流转和劳动力成本覆盖进来,使农业保险真正成为支农惠农、脱贫减灾的坚强后盾。三是在创新上下功夫。紧紧围绕“精准”二字,针对贫困地区农业生产实际,因地制宜开展特色优势农产品(000061,股吧)价格保险试点,积极发展涉农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农房保险、农机保险、农业基础设施保险、森林保险,引导和支持贫困地区群众发展生产。
第三,大力推进产业扶贫,着力提升贫困人口脱贫致富能力。发展是甩掉贫困帽子的总办法。保险扶贫,不仅要通过“输血”帮助脱贫,更要通过“造血”实现致富。我们将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创新模式,更好发挥保险在产业扶贫方面的作用。一是发挥增信功能,积极发展扶贫小额信贷保证保险,探索推广“保险+银行+政府”的多方信贷风险分担补偿机制。鼓励通过农业保险保单质押、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保证保险、农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保证保险等方式,拓宽保险增信路径,低成本盘活农户资产。二是引导资金投入,鼓励保险资金以债权、股权、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形式,积极参与贫困地区基础设施、重点产业和民生工程建设。近期,我们正在研究设立保险业产业投资扶贫基金,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专项用于贫困地区资源开发、产业园区建设、新型城镇化发展等。扶贫基金初始意向金额总规模100亿元,第一期资金20亿元,后续资金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分期到位。三是提供扶智支持,大力发展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贷款保证保险、乡村教师和对口支援教师意外险。推动保险参与转移就业扶贫,优先吸纳贫困人口作为农业保险协保员。对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职业院校和技工学校,面向贫困家庭子女开展保险职业教育、销售技能培训和定向招聘,实现靠技能脱贫。
学习时报:您多次提到保险业要关注和抓住社会的痛点和盲区,做好“补位扶贫”。您能否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项俊波:保险是市场化的风险转移机制、社会互助机制和社会管理机制,具有扶危济困的天然属性。同时,保险是以具体风险事件的发生为触发条件的,直接指向遭受风险的家庭和个人,因此保险又是天然的精准识别机制。保险的功能、特点和属性决定了,保险在服务扶贫开发方面能够发挥独特作用。
正因如此,保监会党委提出,保险扶贫除了抓好主攻方向,还要大力推进补位扶贫。所谓补位扶贫,就是聚焦扶贫短板,针对国家扶贫开发体系难以覆盖的盲区,抓住政府行政扶贫手段难以奏效的痛点,自觉补台、主动作为,以创新思维发挥保险功能作用,进一步探索扶贫脱贫的新办法新路子,在脱贫攻坚中更好地体现保险的行业价值和责任担当,让广大贫困人口和社会弱势群体能够通过保险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比如说,农村失独老人是现在全社会都比较关注的人群,失独家庭普遍面临重大的经济和物质困难。按照国家特别扶助政策,农村失独家庭每人每月享受170元补贴,以这样的经济救助保障失独老人养老显然是不够的。通过开展农村家庭失独保险,凡达到贫困标准的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可以用独生子女费投保,财政再给予一定补贴,这样贫困家庭不用多花一分钱,就可以避免失独后陷入严重的经济困境,政府的救助压力也会小得多。
再比如说贫困群体的人身保障问题。由于收入低,贫困农民很难支付高额的保费,他们对保险的需求可以概括为“三个一点”,即“交得少一点、保得多一点、赔得快一点”。为了更好地服务农村低收入人群,这几年我们积极推动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2015年,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承保人数9000多万人,总保额超过1.4万亿元,当年赔付50万人次,赔付支出超过13亿元。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在保障农村贫困群众生活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接下来我们还要加大试点推动力度。
今年5月,保监会和国务院扶贫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主要就是精准对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保险需求,精准创设保险扶贫政策,精准完善扶贫支持措施,开发针对性的扶贫保险产品,提供多层次的保险服务,切实做到补齐短板、对症下药,努力实现贫困地区保险服务到村到户到人,对贫困人口“愿保尽保”,贫困地区保险深度、保险密度接近全国平均水平,贫困人口生产生活得到现代保险全方位保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的保险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