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新华保险董事长万峰出席《财经》(博客,微博)年会,与银监会原副主席蔡鄂生、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副理事长王忠民等嘉宾就“金融创新与监管重构”展开对话,并就互联网保险创新以及未来的发展发表讲话。
万峰指出,互联网的发展给整个中国社会、特别是年轻一代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并且以新技术、新渠道等方式与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行业日益融合。近五年来,互联网保险在中国取得了快速发展,不仅保费总额快速提升,而且对普及提升国民的保险意识,尤其是年轻一代的保险意识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越来越多的年青一代通过互联网购买保险、了解保险,在国际上形成了一个特例。
通常而言,购买保险特别是商业人寿保险的人群主要是中老年群体,用以解决未来需要面对的养老等问题。在促进中国的年轻一代快速认识、体验保险的进程中,互联网发挥了重要的媒介作用。互联网保险未来的发展应该继续秉承如下三个宗旨。
第一要坚持回归保险本原。也就是“保险要姓保”。互联网只是一种工具,最终销售的还是保险产品,应该体现出保险的本质。从保险的起源看,主要发挥经济补偿的作用。虽然在一些发达国家、发达市场随着保险市场饱和衍生出了理财型的产品,但仍然没有脱离保险的根本。
比如,在美国这样成熟的保险市场,养老、医疗仍然是保险公司的主流业务。在以国家福利为主的欧洲,商业保险并不是十分发达。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保险市场的发展仍然处在初级阶段,国民的保障程度在世界范围来看仍然相对较低。
第二要秉承保险的基本精神。保险的基本精神就是为他人、自己提供未来的安排,而非解决眼前的问题。虽然经过了几百年的发展历史,保险业的基本精神仍然没有发生变化。
第三要坚持以客户体验、客户满意为核心。保险作为一种无形商品,尤其要重视对客户体验的关注和提升。不同于矿泉水等可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实物商品,全世界的保险销售的都是一份合同。消费者从保险公司的服务、理赔等多个接触点来体验保险公司的好坏。在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时,我们应该继续秉承上述三个宗旨。
中国互联网保险的发展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有两个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探讨。
一是互联网保险在行业中的定位问题。是取代传统渠道成为主流业务,还是仅仅作为一个补充而存在?或许若干年后随着新技术的出现、保险行业的变革,互联网保险的地位可能随之发生变化。但就目前一段时间来看,互联网保险只能作为整个行业的补充,而不能取代传统保险的地位。
根据我个人的研究,从欧美、日本以及亚洲发达保险市场的情况来看,互联网保险业务的比重,财产险在欧洲为40%左右,美国为30%左右,并且其中车险的占比高达60%。不论是在欧洲、美国还是亚洲发达保险市场,互联网保险在人寿保险业务中的比重都不到1%。从发展趋势、保险行业的基本特征等角度来看,互联网保险都只能是一个补充。
二是从监管、保险机构的角度,进一步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保险本身就是信息不对称,互联网虽然缩短了我们和客户之间交流的距离,但仍然存在着非面对面沟通、信息提供不对称等方面的情况。
从监管的角度看,需要监督、强制要求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或其他媒介更多地公开披露相关信息或相关手续,让更多的客户进一步了解保险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买的是什么,享有什么样的权利,我应该尽什么样的义务。
而对于客户来讲,应该如实提供自己的真实资料。传统保险存在信息不对称的现象,互联网保险更应该加强对信息不对称的管理。
创新是驱动社会发展的不竭动力,应该大力倡导。对于企业而言,开展创新的前提是将基础性工作做好,否则创新就缺乏稳固、可持续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