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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 4批次粽子不合格情况的通告(内食药监通告〔2017〕22号)

    时间:2017-05-28 21:43:49  来源:  作者: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 4批次粽子不合格情况的通告(内食药监通告〔2017〕22号)2017年05月27日 发布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粽子199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抽检粽子199批次,合格样品195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占比2.05%。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兰凯青面食经销部经营的红枣粽子,糖精钠(以糖精计)检出值为0.025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内蒙古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粽子(蜜枣),甜蜜素检出值为0.21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巴彦淖尔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新糕点经销部经营的粽子(红枣),安赛蜜检出值为19.5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巴彦淖尔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晶晶莜面酿皮馆经营的红枣粽子,安赛蜜检出值为3.58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巴彦淖尔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呼和浩特市、阿拉善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核查处置情况于2017年8月31日前报内蒙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

    四、本次抽检全部检验合格生产经营企业105家195批次,具体名单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1.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

    2.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70526-粽子.xls

    3. 食品抽检合格-20170526-粽子.xls

    4. 附件4 消费提示.docx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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