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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沈阳:出台定点冷库和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导则

    时间:2021-05-27 16:45:00  来源:中国消费网  作者:王文郁

    中国消费者报沈阳讯(记者王文郁)5月26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从辽宁省沈阳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日出台的《沈阳市首站定点冷库严防“人与人、人与物、人与环境”交叉感染工作导则》(以下简称首站定点冷库工作导则)和《沈阳市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导则》(以下简称零售药店工作导则),进一步规范明确了沈阳首站定点冷库和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关键环节和重要内容,为相关企业提供了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据了解,首站定点冷库工作导则在严防“人与人”交叉感染方面,要求专队作业人员严格落实“集中居住、集中接送、集中就餐、封闭管理”,严禁与外界人员接触。同时,对专队作业人员离开从业环境(离岗)在信息报告、转运隔离宾馆集中隔离以及居家健康观察等方面也有详尽规定。在严防“人与物”交叉感染方面,要求非专队作业人员严禁进入专区,严禁接触进口冷链食品。在严防“人与环境”交叉感染方面,要求专队作业人员每3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专队作业人员、专班人员和首站定点冷库内其他人员全员接种疫苗;首站定点冷库每天至少开展两次环境消毒,重点加强对五区、四专、通道、集中居住区域、高频接触部位的消毒处置。

    零售药店工作导则要求“十做到”:做到查验、登记购买退热药(农村地区为“一退两抗”药品)人员身份信息;询问重点地区旅居史,发现重点地区旅居史立即上报;询问有无发热等症状,体温异常者立即上报;通过退热药登记APP及时填写、上传退热药登记信息;张贴辽事通健康码并配备测温设施;对进店人员测温,指导进店人员扫码、亮码,要求佩戴口罩;营业场所每日进行消毒、通风并记录;营业人员每日上岗前进行体温检测并记录;营业人员规范佩戴口罩;所有从业人员接种新冠疫苗。

    零售药店工作导则还要求做好“三个一”和“四对一”:零售药店实施入口管控,设一个台、一个岗、一条隔离线,入口岗履行首问负责制;由1名市场监管人员、1名公安民警、1名社区(村)工作者、1名街道(乡镇)干部组成包保组,对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全方位管理,并将紧急联系卡张贴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发现有重点地区旅居史和体温异常人员立即报告,应急情况下做好协助转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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