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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保健康新产品备案被禁半年

    时间:2021-03-30 13:50:00  来源:中国消费网  作者:聂国春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聂国春) 银保监会近日发布今年第4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健康)采取六个月内禁止备案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等监管措施。

    2011年7月,人保健康向原保监会申请“试点开办可与健康险产品进行组合销售的分红型寿险产品”。同年8月,原保监会原则同意其“开展与健康保险产品组合销售的分红型两全保险产品试点工作”。据了解,人保健康试点销售的产品包括“康利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及与之组合销售的“附加康利人生护理保险”“福满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及与之组合销售的“附加福满人生护理保险”四款产品。

    然而,经银保监会调查,2018年7月1日起,根据人保健康“福满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投保规则,在个单简易平台出单时,该产品不能与其他险种组合销售;在银保通渠道出单时,未明确要求与其他产品组合销售。“康利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也是可以单独投保,或与“附加康利人生护理保险”同时投保。

    该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2018年7月至2020年6月,人保健康单独销售“福满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保费收入合计4.58亿元,单独销售“康利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保费收入61.2亿元。

    人保健康辩称,公司如果不进行组合销售就违反了批复文件要求,但如果公司进行组合销售要求客户同时购买主附险,就因捆绑销售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另一方面,根据相关规定,主险是可以单独投保的保险产品,客户单独购买“康利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的保费收入不应认定为违规。

    不过,银保监会认为,人保健康单独销售或允许客户单独购买分红型保险的行为,属于未按批复要求开展分红险试点工作,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有关违法事实认定清楚,法律依据充分。据此,银保监会决定对其做出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同时,责令公司自接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立即开展相关渠道业务清理整顿工作,强化销售行为和销售渠道管控,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自查整改,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自接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之日起一个月内报送自查整改报告和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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