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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调制炼乳、锅巴及食用调和油等4款食品不合格

    时间:2021-04-16 20:23:00  来源:中国消费网  作者:黄劼

    中国消费者报广州讯(记者黄劼)一款调制加糖炼乳、两款布袋锅巴及一款食用调和油不合格,这是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对食品抽检中发现的4批次不合格样品。

    不久前,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2021年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抽检乳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5类食品22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20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见表格),不合格的原因是检出微生物污染或其他检测指标有问题。

    这四款不合格样品分别为:广东省海丰县蓝天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山东熊猫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调制加糖炼乳(原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广东省中山市黄圃镇奕丰副食店销售的标称佛山市南海珠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调和油,酸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广州市黄埔区尹珍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东莞鸿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布袋锅巴(经典原味)和布袋锅巴(川香麻辣味),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东莞鸿怡食品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实,该两批次产品不是东莞鸿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

    广东省市场监管部门已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同时也提醒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这四款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投诉举报。

    调制炼乳、锅巴及食用调和油等四款不合格食品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被抽样单位名称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

    不合格项目

    分类

    备注

    山东熊猫乳品有限公司

    海丰县蓝天贸易有限公司

    调制加糖炼乳(原味)

    185克/支

    图案

    2020/6/5

    菌落总数

    乳制品

     

    佛山市南海珠豆食品有限公司

    中山市黄圃镇奕丰副食店

    食用调和油

    700毫升/瓶

    福汇厨®

    2020-10-31

    酸价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东莞鸿怡食品有限公司

    广州市黄埔区尹珍食品经营部

    布袋锅巴(经典原味)

    158g/袋

    荔冠

    2020-08-01

    酸价(以脂肪计)

    薯类和膨化食品

    经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实,该产品为假冒伪劣产品

    东莞鸿怡食品有限公司

    广州市黄埔区尹珍食品经营部

    布袋锅巴(川香麻辣味)

    158g/袋

    荔冠

    2020-08-01

    酸价(以脂肪计)

    薯类和膨化食品

    经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实,该产品为假冒伪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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