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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手工制作食品被投诉“三无”产品 网购食品需留心

    时间:2021-04-22 18:01:00  来源:中国消费网  作者:郑铁峰 余珍珍

    中国消费者报杭州讯(余珍珍 记者郑铁峰)近年来,烘焙食品被越来越多的人喜欢,上手快、成本低、利润高,也吸引了大批专职、兼职的烘焙爱好者加入了微商、网商大军,但这些标榜“纯手工”制作的烘焙食品却有可能是“三无”产品,消费者网购时须当心。

    近日,消费者王先生通过某购物平台购买了一款“纯手工制作”的网红糕点,收到货后发现既没有产品标准代号,也没有成分配料表和生产者信息等标签标识,怀疑是“三无”产品。王先生认为该产品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向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消保委投诉。

    消保委人员根据王先生提供的电话多次联系商家均无人接听,实地走访发现商家并未在王先生提供的地址经营,最终因联系商家未果而无法调解,建议消费者向平台寻求帮助,并将该线索移送给执法部门。

    手工制作的食品就没有法律约束吗?其实不然,这些商家把自行制作或者采购的烘焙糕点定量包装作为预包装食品销售,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及《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相关规定。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

    在上述投诉中,商家的行为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还涉嫌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如果王先生因该产品受到损害,可以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要求商家赔偿损失。温岭市消保委呼吁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切实履行对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审查,销售者需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

    温岭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网售食品时需留意以下三个方面:购买前留心平台商家资质。消费者在购买该类网红零食时应该选择正规的第三方平台,同时注意查看商家在店铺首页的资质信息,慎买无证商家的产品。食用前留心产品包装标签。手工制作不是“三无”产品的遮羞布,消费者也应当知晓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的有关规则,在食用前自查食品状况和标签,谨防食用过期、变质食品。对于确实侵害自己权益的商家,消费者要积极依法维权并把线索移交给执法部门,共同维护网络食品交易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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