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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执行国家食药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17年第7期)

    时间:2017-05-11 22:36:04  来源:  作者: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执行国家食药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17年第7期) 2017年05月10日 发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我局近期执行国家食药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共涉及5类食品16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58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其中: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56批次,不合格2批次;方便食品15批次,不合格1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23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2批次,水产制品35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检验项目、合格及不合格样品信息详见附件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 南京市江宁区宏亮副食品销售部销售的标称昆山市味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薯方便粉丝(淮南牛肉汤风味),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97000CFU/g、70000CFU/g、95000CFU/g、14000CFU/g、8100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 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 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江苏座上客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南京汉中门大街分店销售的标称江苏座上客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葵花籽,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1.61g/100g,标准值不超过0.5g/100g。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 南京市江宁区好利华炒货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常州市味益炒货加工场生产的淮盐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81g/100g,标准值不超过0.5g/100g。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企业所在地南京、常州、昆山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并对相关企业依法严肃处理。调查处置情况于2017年6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1.食品抽检合格-20170510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170510

    3.本次检验项目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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