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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一”出游小心客房预订被“跳单”

    时间:2021-04-27 21:54:00  来源:中国消费网  作者:蔡亚坚 林雅梅 张文章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蔡亚坚 林雅梅 记者张文章)网上预订好房间,到了酒店却被告知客满,无法入住。随着五一假期到来,客房预订被“跳单”事件频现。4月25日,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市场监管局马巷市场监管所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网上预订房间要留心。

    连日来,翔安区市场监管局马巷市场监管所已连续接到多起客房预订纠纷投诉案件,原本在平台预订好房间,到达酒店却被告知客满,无法入住。湖北的朱先生一行人兴致满满来厦门游玩,到达预订酒店已是晚上11点多,朱先生准备办理入住手续时,酒店前台服务员却告知客房已满,旅途疲惫的朱先生愤怒地拿起电话,当场投诉,要求赔偿。原来,厦门近日迎来了展会小高峰,酒店、宾馆、公寓客源爆满,预订数量暴增,电话预订和平台预订让前台工作人员手忙脚乱,导致晚来办理入住的客人无客房入住。此外,还有消费者遭遇“半路被退回订房费用”的情况,消费者通过美团预订了厦门一家公寓的客房,并线上支付了房费,明确了入住时间。但旅游行程到了半路,却接到公寓电话,工作人员声称客房已满,将退还消费者订房费,并口头表示了歉意。翔安区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接到消费者投诉后,积极介入调查处置,目前投诉正在处理中。

    马巷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指出,游客和酒店或者第三方企业达成了客房预订的协议,双方建立了合同关系,作为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实现各自的权利。如果被诉方某酒店已接收订单但无法提供客房,属于单方面合同违约。根据《旅游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一)旅游经营者,是指旅行社、景区以及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服务的经营者。国家旅游局令第32号《旅游投诉处理办法》第八条“投诉人可以就下列事项向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投诉:(一)认为旅游经营者违反合同约定的”。

    “五一”小长假即将到来,不少游客已经通过网上预订方式订好房间。马巷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网上预订房间要“三留心”。一要留心网站提供酒店、宾馆信息是否真实、全面;二要留心预订是否发生遗漏,最好电话进行再次确认;三要留心预订是否与原先约定的条件标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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