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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控監守自盜60萬 仁愛堂兩前高層脫罪

    时间:2017-08-11 19:35:34  来源:香港《星島日報》  作者:

      香港新聞網8月11日電 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仁愛堂前財務總監及核數師涉嫌監守自盜,向上級多次虛報及申請特別津貼、墊支和手術費用等,涉款達六十萬元,又透過催促總裁簽署電郵附件中的銀行文件,擴大財務處簽署支票的權限。財務總監及核數師被解僱後入稟勞審處指仁愛堂無理解僱。財務總監及核數師後否認盜竊、欺詐及管有虛假文書等十一項控罪,昨主審法官指,案件倚賴時任行政總裁盧德明的證供,惟盧的證供並不完全可信,不排除是因盧當時亦被廉署扣押調查下,與被告割蓆揭發對方,並斥八年以來仁愛堂的財政混亂,是因盧的容許下造成,故裁定兩被告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

      涉案被告分別為仁愛堂有限公司前財務總監三十九歲梁民理,及三十六歲前內部核數師陳家穎。法官蘇文隆判決指,盧作為控方依賴的證人,其供詞不能盡信。盧供稱兩名被告膽大包天,在試用期內冒充總裁簽名,此說法有可疑。一般在試用期內的僱員應該不至如此,疑被告接到上司指令後才報上文件。

      至於擴大支票簽署權限的事宜,蘇官指擴大權限應通過股東討論後,得到批准才會獲批,而被告向盧發出的電郵中包含擴大權限的內容,若其為虛報,東窗事發後果極為嚴重。除非有特別原因,否則一般情況下不會如此妄為。

      蘇官斥案發是因仁愛堂的大權集中在盧的身上,而盧的權力多年來未有人制衡,造成財政的混亂。盧作供時亦承認有時會簽署空白文件,方便被告使用,反映其對於簽名的態度鬆懈。就算盧在審訊中分辨部分呈交證物文件上的簽名真偽,亦倚賴文件日期推敲而已,不能盡信,不排除盧在廉署扣押下,欲與被告割蓆以避私相授受之嫌,故裁定被告罪脫。

      仁愛堂以書面回覆指尊重法庭判決,由於有關案件純屬單一個別事件,故不予置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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