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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绍兴一母亲去世留存款 子女辗转10次一个月才取出

    时间:2017-09-25 09:55:00  来源:  作者:

    绍兴市民刘女士最近在办理一个特殊事项过程中感到很苦恼。她的家人想把已去世直系亲属银行卡里的存款取出来,却被绕到了“证明”漩涡里。“取个钱,跑了10多次,花了一个月时间不止,说好的‘最多跑一次’呢?”

    母亲去世了卡里的钱取不出来

    不久前,刘女士的父亲想把刚离世的妻子银行卡里的钱取出来(他之前一直在妻子卡里存钱)。刘女士说,父亲是知道银行卡密码的,但不知道银行卡在母亲去世前已经被锁,需要她母亲本人到场才可以取。

    “我妈的身份证、死亡证明、我和我妈户口薄一起带过去也不能取,银行让我们去公证处。”刘女士说。

    到了公证处,工作人员说需要母亲的死亡证明、户口薄等资料,她都准备好了。公证处的态度和服务一直很好,以最快的速度走程序,让她一家人很感动。但有个环节还是把她难住了:去公证就是走遗产继承的程序,那就意味着要直系亲属放弃遗产证明。

    “外婆已经去世,还有一个80多岁的外公健在,所以要外公声明放弃遗产。”刘女士说。尽管公证人员表示会上门办理,但她还是迫不及待把外公带到了公证处。“因为我外公腿脚不便,还是公证处人员下楼办的签字手续。外公说这辈子都没签过这么多字,实在太多了。”

    要证明外婆已死也不容易

    原本以为这样就好了,但麻烦还在后头,还需要外婆的死亡证明。刘女士说,按照习俗,外婆去世时,她的身份证、就医资料等已经全部烧掉。他们去几个舅舅家找了,无果。火化证明也找不到,一时间不知所措。

    说明情况后,公证处工作人员一直很耐心地告诉她,可以去火葬场补一下火化证明,再去派出所办理死亡证明。“我立即找人联系派出所,但派出所说除非是意外死亡、遇谋杀等才可在他们那里补办死亡证明。我外婆不属于这种情况,不能办理。”

    好在这个时候,外婆的火化证明突然找到了,这下省了不少事情。

    钱总算取出来了

    希望办理程序更简便

    接下来的事,还算是顺利。9月20日,刘女士和父亲终于拿到了公证书。

    根据公证书内容,公证事项为“继承权”。刘女士和父亲、外公,因继承母亲的遗产于8月24日申请公证,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标的是母亲名下一银行卡内的10多万元存款。该存款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在继承过程中,刘女士的父亲和外公自愿放弃遗产继承权,刘女士作为法定继承人办理相关业务。

    办完了这样事,刘女士心里还是很困惑。“据我所知,很多人觉得这种事情麻烦,直接选择不办理了,那这笔钱就一直这么放着?”如今各级部门都在深入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大形势下,她觉得有些办事程序和事项有值得商榷之处。

    像这样的办事程序能否简化些?浙江中圣律师事务所律师何百坤认为,取银行卡里的钱涉及财产归属问题,从整个过程看,办理单位需要这些资料程序没有错,这样是对人民群众负责。但仍有值得思考之处,比如有些办事材料是不是可以放宽一点,办理程序是否可以更人性化一些,尽可能为当事人提供更多便利。他建议,从银行内部程序看,有些事项可以适当放宽条件,毕竟钱款由谁去继承是一个家庭内部问题。另外,公证程序也可以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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