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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在嘉兴私下倒卖香烟 连姨夫一起被判刑

    时间:2017-09-19 13:41:00  来源:  作者:

    任何时候,不要心存侥幸,“挑战法律”不可能会赢,因为法律永远不会“缺席”。

    上海买香烟到嘉兴卖被抓

    在我国,烟草实行专营专卖,私下倒卖,即使是真烟也触犯法律。

    27岁的田某一直在上海推销各种酒水,偶然的机会结识了在嘉兴开杂货店的沈某。

    沈某有烟草专卖许可证,但是烟草部门配送的香烟根本不够他卖。他想到田某在上海做销售多年,就托他想想办法。

    男子在嘉兴私下倒卖香烟 连姨夫一起被判刑

    网络配图

    田某回上海后找了一些卖烟的店主,从他们那里收购香烟。这些店从上海烟草公司进货,有时候卖不完,就按照烟草公司的价格卖给田某,回笼资金。

    田某则把从上海买来的香烟卖给嘉兴的沈某,赚取每条三五块钱的差价。

    将上海的香烟大批量运到嘉兴,没有车不行,田某找来姨夫张某帮忙,由张某开车运香烟到嘉兴并结账,运费每次800元左右。

    就这样,田某以为自己轻轻松松就找到了一条致富的门路,直到被抓。

    那是2016年11月22日晚上,田某和张某一起,将中华、利群等共365条香烟装上车,准备再次卖给沈某,没想到在高速出口,被嘉兴烟草专卖稽查人员当场查获,经鉴定,这些香烟都是真烟,总价值25万余元。

    事实上,从2016年2月到11月中旬,田某共向沈某销售香烟价值达60万余元。

    法庭上,公诉机关指控田某和张某,在没有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经营法律规定的专卖香烟,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两人的刑事责任。其中被告人田某参与经营数额达到了60万余元,被告人张某参与经营数额达到了50万余元,均属情节特别严重。最终,田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8万元;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4万元。

    法官提醒,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都构成非法经营罪。“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构成,并且具有谋取非法利润的目的,如果行为人没有以谋取非法利润为目的,而是由于不懂法律、法规,买卖经营许可证的,不应当以本罪论处,应当由主管部门对其追究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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