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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0后小夫妻打了两场官司 为了离婚和孩子探视权

    时间:2017-09-19 14:25:00  来源:  作者:

    台州玉环90后夫妻李成言(化名)和陈小若(化名),是奉子成婚:9月登记结婚,12月儿子贝贝呱呱坠地。

    婚后两人是争吵不断,儿子一周岁不到就离了婚。为离婚,两人打了一场官司。

    接着,双方又为孩子的探视权问题争了起来。到底是孩子由父亲直接接走,还是要在孩子母亲处探望,时间长短又该怎么定?双方各不相让,闹得不可开交,又打了一场官司。

    奉子成婚一年后闹离婚

    李成言和陈小若,是土生土长的玉环人,两人都是90后。

    2014年底,经人介绍,两人认识了。男的英俊潇洒,女的温柔漂亮,两人年纪相仿,家庭条件、工作都挺不错。在旁人眼里,这是很般配的一对。两人也认认真真谈恋爱,奔着结婚而去。

    像很多情侣一样,聊天吃饭逛街,感觉不错的两人,很快见了家长。双方家长对这份感情都很认可,张罗着给两人早点办婚事。李家开始装修婚房,陈家开始准备嫁妆。

    谁知,没过多久,两人就开始吵架了,之后矛盾不断,越吵越厉害,闹起了分手。但双方家长都不同意,总觉得这是磨合期,是年轻人的打打闹闹。

    吵吵闹闹,分分合合,陈小若发现自己意外怀孕了。迫于双方父母的压力,2015年9月,两人登记结婚,12月儿子出生。

    新生命带来的喜悦,没多久就消散了。在陈小若眼里,生活还是一地鸡毛,因为儿子,矛盾更多。去年6月,她提出离婚。

    陈小若说,李成言从小被宠溺,没有家庭责任感,与第三者有不正当来往,经常在外留宿。自打儿子出生后,两人就分床,到后来分居。

    丈夫李成言则说,在妻子怀孕期间,没有与第三者有不正当往来,只是一个玩得很好的女性朋友。

    双方家长都认为,事情已经过去了,但陈小若觉得再没和好的可能性,坚持要离婚。

    2016年8月,法院判决准许李成言和陈小若离婚。孩子归母亲陈小若抚养,父亲李成言需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

    为孩子探视权再次闹上法庭

    可不久前,两人又打起了官司,这回是李成言将陈小若告上了法庭,为了儿子贝贝的探视权问题。

    开庭审理时,李成言说,跟陈小若离婚后,陈小若就以各种理由拒绝他去看儿子。虽然两人已经离婚,但他希望也请求可以有更多的时间与儿子相处,给予贝贝应有的父爱关怀与教育。前妻陈小若的做法,剥夺了他与儿子相处以及儿子享有父爱的权利。

    李成言起诉前妻陈小若,要求确定探望的时间、地点、方式。他提出方案:每周探望儿子一次,每周五下午5点将儿子接走,每周日下午5点送回孩子母亲处。

    孩子母亲陈小若则考虑颇多。她认为,孩子成长需要一个稳定的环境,行使探望权应当考虑孩子的实际情况,现在儿子二周岁不到,比较幼小,不适合由李成言接走,并在李家过夜。

    陈小若说,探望分两种,一种是探望性探视,一种是逗留性探望,按儿子现在的年龄,适用第一种。原告行使探望权应当循序渐进,先在她的陪同下进行探望。

    法院判定孩子父亲可按时探视

    玉环法院审理此案的法官认为,父母离婚,对孩子以后成长影响很大,应该尽量给孩子相对温暖的童年。儿童心智的成熟以及外界情感联系的建立,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根据不同的阶段确定不同的探望方式,更为合理。

    最终,法官结合原被告双方及孩子的实际情况作出判决,原告李成言有探望的权利,具体探望方式为:在孩子两周岁之前,每周探望一次,在每周六上午9点至下午5点到陈小若处进行探望;在孩子两周岁至四周岁,每两周探望一次,周六上午9点后将孩子接走,在当天下午5点前将孩子送回;孩子四周岁之后,每两周探望一次,周六上午9点后接走,次日下午5点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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