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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舟山一男子酒后滋事还殴打辅警 最终自食其果

    时间:2017-09-15 10:36:00  来源:  作者:

    任何公民都应该配合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务,暴力阻碍民警执法必将受到法律严惩。近日,舟山沈家门有这样一名男子,不但酒后滋事,还在民警处警过程中抓伤、殴打辅警,结果只能自食其果。

    9月11日凌晨1时许,沈家门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一男子在沈家门渔市大街某餐馆里闹事,接警后,值班民警虞迪带领辅警小翁、小罗立即出警。到现场后,民警发现一醉酒男子情绪激动,正朝着服务员骂骂咧咧。

    经了解,民警得知该男子姓徐,32岁,安徽阜阳人。当天晚上晚饭喝了半斤白酒后,徐某又在KTV与朋友唱歌喝了好几瓶啤酒,凌晨1时左右,徐某又和朋友出来吃夜宵。期间,因服务员怀疑上菜时,被徐某摸到,继而双方发生纠纷。面对服务员的质疑,徐某拒不承认,并且还提出让服务员赔偿精神损失费。

    为避免矛盾进一步升级,民警要求双方到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没想到喝的烂醉的徐某根本不听劝阻,还出言辱骂、推搡处警民警。民警虞迪见此情况,准备将徐某带回派出所醒酒。在带离中,徐某使劲挣扎拒不配合执法,其间,徐某还用手掐住辅警小翁的脖子,用拳头乱挥乱打,导致辅警小翁脖子多处被抓伤,鼻子更是被打出了血。随后,增援民警赶到现场,将徐某带回了派出所。

    经鉴定,辅警小翁鼻子被打骨折,构成轻微伤,已酒醒的徐某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但为时已晚了。目前,徐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已被普陀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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