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浙江新闻 > 一年内两次酒驾 义乌一出租车司机太“任性”
  • 一年内两次酒驾 义乌一出租车司机太“任性”

    时间:2017-09-05 14:44:00  来源:  作者:

    9月1日凌晨2点左右,蜀黍在金华义乌西城路宗江大酒店地段设点检查的时候,查获一起出租车驾驶人醉酒驾驶的违法行为。

    据悉,出租车驾驶人王某,45岁,义乌本地人。9月1日凌晨1点左右,王某在贝村路的大排档里吃夜宵,期间喝了一瓶半左右的大瓶啤酒。吃完夜宵后王某驾驶出租车,准备前往西城路加油站加油进行交班。

    一年内两次酒驾 义乌一出租车司机太“任性”

    前往途中,王某在蜀黍设置的检查点被拦下检查。王某当场承认喝了一点酒,经过酒精检测,结果显示王某已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于是蜀黍将王某带到医院抽血检测,结果也显示为醉驾,检测完成后又将其带到醒酒室约束至酒醒。

    王某酒醒后,蜀黍在对其调查中发现,王某在今年2月24日由于酒后驾驶曾被查获,而且王某的机动车驾驶证也被扣留半年,至今年8月24日结束。万万没想到,王某刚刚领出驾驶证不到一个星期,再次因为醉酒驾驶机动车被蜀黍查获,真是本性难改。

    一年内两次酒驾 义乌一出租车司机太“任性”

    法律小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2款、第91条第1、4款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对于这个结果王某表示很后悔。应了那句话“只有等到失去了,才后悔莫及”。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