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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嘉兴老宅要拆迁了 “离家出走”的儿媳回来了

    时间:2017-09-01 15:11:00  来源:  作者:

    老宅拆迁、分配新房本是好事,可是有人听说这个消息后,却发愁了,这是为什么呢?

    长期在外的儿媳突然回来了

    2016年8月以来,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某村的刘慧芬老太一家三代,时常因为老宅拆迁分得的房产分配问题争吵不休。

    刘慧芬今年86岁,共育有三子两女,老伴已去世,长期跟幼子苏永泉一起生活。苏永泉身体状况不佳,妻子王淑珍因嫌苏家家贫于多年前搬走,独自居住。但听说老宅要拆迁,她重新回到了苏永泉身边。

    据了解,拆迁之前,宅基地证上共有4个人的名字:刘老太老两口,儿子苏永泉,还有一个女儿。而儿媳王淑珍的名字不在宅基地证上。

    刘慧芬和她的两个女儿,因担心儿媳王淑珍独占拆迁补偿的3套房产,强烈要求共同分配。所在村村委会工作人员与村调委会老娘舅,前后组织了六七次调解,均未能有效化解。

    嘉兴市南湖区余新司法所了解这一情况后,主动介入,整理分析整个事件的矛盾集中点,多方打听物色既有公信力又能使双方都信任的中间人,同时分别和他们交谈,了解各方心底的症结所在。

    3套房各有归属皆大欢喜

    余新司法所所长周国忠是一位经验丰富的老娘舅。他了解到,刘老太长期患病,日常照顾均由两个女儿承担,而本应承担义务的儿媳王淑珍,却搬出去长期在外居住,对婆婆的生活不闻不问,如今因为老宅拆迁,回来争夺房产,做人做事不道德,也不厚道。刘老太则既担心房产全部被王淑珍占有,自己将居无定所,又觉得对辛苦照顾她的两个女儿没法交代。

    周国忠针对刘老太的顾虑进行客观分析,句句有理有据,同时希望刘老太客观面对农村习俗这一现实,两个女儿均已成家,各自成户,希望两个女儿放弃利益诉求。儿子苏永泉个性较懦弱,而儿媳王淑珍个性较强势,在嘉兴有居所,老娘舅通过找到她信服的中间人,传话给她,希望她面对现实,并且指出,即使她拿足拆迁补偿的3套房产,也要支付30多万元超出部分面积的差价款,对她来说,一是经济压力太大,恐怕难以承受,二是即使财力允许,想侵占老太太该享受的房产面积,于法于理也说不过去。

    之后,老娘舅通过反复做工作,前后历经数月的时间,终于在最近使双方达成了一致:拆迁的老房子面积206.6平方米,安置的3套房总面积约280平方米。刘老太最终分得一套80多平方米的安置房,同时承担21万余元的差价款(经协商,由除苏永泉外的其余子女分担);儿子儿媳得一套房,80多平方米,超面积差价由所有人补交;孙子得一套房,117.17平方米。

    老娘舅有话说

    该起纠纷由农村家庭拆迁安置房产分配引起,其间夹杂婆媳关系、兄弟关系、姑嫂关系等多重因素,矛盾复杂,连环交错,也较有典型性。最终达成的调解协议既体现了老人的居住权利,也承认儿媳虽未尽照顾老人义务,但仍属家庭重要成员、享有房产权益的基本事实。(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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