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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在舟山KTV打人换来一年牢狱 还须赔偿3.6万

    时间:2017-08-28 10:19:00  来源:  作者:

    离自己最近一次刑满走出监狱大门才4个多月,台州男子翟某又一次进了班房。因为自己的暴脾气,他在舟山嵊泗某KTV内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与人发生口角,一顿拳脚的“快意恩仇”后,翟某给自己换来了一年的牢狱之苦。

    有人错进自己包厢,他心生不快

    阿军是嵊泗县嵊山镇某饭店老板,去年12月16日晚上,他应朋友阿荣之邀,到镇上一家KTV的11号包厢唱歌。

    之后,有朋友请阿军去8号包厢喝酒。当晚8时多,酒过三巡,阿军回11号包厢找阿荣,但推门进去后发现,阿荣已经不在了,包厢里换了一批陌生客人。

    “不好意思啊,我走错了。”阿军向包厢内的人赔了不是,转身打算离开。刚走到门口,一个穿条纹毛衣的男子起身拦住了他,满嘴酒气地说:“你站住!你就这样走了?你这样我不舒服。”

    这个戾气有些重的男子姓翟,是台州市椒江区人,时年27岁,初中文化。他2011年10月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1年半。2015年12月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去年10月8日刑满释放。

    “对不起,不好意思……”阿军再次道歉。“好了,算了。”旁边一名高高胖胖的男子过来劝说。他姓朱,是翟某的表哥。“你可以走。”翟某用有些重的语气对阿军说。

    对方折返来讨理,话不遂心便开打

    “我就走错了房间而已,那人怎么那样对我说话。”阿军觉得莫名其妙,他回到8号包厢后,越想越觉得憋屈,把事情说与包厢里的阿海等几个朋友听。当晚8时半左右,阿军带着阿海和另一个朋友,去了11号包厢,打算讨个理。

    “我不是来吵架的。兄弟,我就走错了房间,而且我已经道歉了,你刚刚说话有点冲了。”阿军对翟某说。

    “算了,不打不相识,你们二人喝一杯,这事到此结束。”朱某出面当和事佬。旁人把两罐易拉罐啤酒开好,翟某拿起一罐喝了。阿军心里还有疙瘩,拿着啤酒罐说:“喝酒没事,但我既然向你道歉了,那你说我走错房间让你心里不舒服,是不是也应该向我道歉。”

    就这一句话,让翟某不由得无名火起。“我还打你——”话音刚落,翟某操起手中的易拉罐,砸在阿军左脸上。

    见表弟动了手,朱某竟也一改之前的温和态度,与包厢里的朋友阿达、阿懿一起,照着阿军就是一顿拳打脚踢。

    包厢里顿时乱成一团,阿海上前拉架,也挨了拳脚。翟某还举起玻璃台子砸了阿军的头。满头是血的阿军捂着左脸,逃到大厅吧台,被翟某等4人追上,又挨了一通拳脚。

    一番拳脚=3.6万元赔偿+1年牢狱

    KTV工作人员报警后,翟某等人逃离了现场。经鉴定,阿军、阿海的伤势均构成轻微伤。

    今年2月16日,翟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其亲属赔偿阿军、阿海经济损失3.5万元,赔偿KTV财物损失1000元,获得两方的谅解。

    6月底,嵊泗法院以犯寻衅滋事罪,判处翟某有期徒刑1年。翟某以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近日,市中院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而参与殴打阿军的阿达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台州警方刑事拘留,嵊泗警方已将阿达涉嫌犯罪的案卷材料移送台州警方并案处理;朱某和阿懿情节较轻,各受到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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