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害了儿子啊!”8月23日晚,当听到衢州市常山县公安局外港所民警告知刘某被刑事拘留时,刘某的母亲大哭了起来。
男子刘某今年30岁,因为母亲在自己35岁时才生下了他,所以刘某从出生开始,就被父母宠爱有加,几乎是要什么就有什么。
刘某长大成人后,每天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在家“啃老”。但刘某的父母对他仍然十分宠溺,每个月都会给他2000元钱的生活费。
但已被养成花钱大手大脚习惯的刘某,却经常觉得这点钱不够用。
8月23日,因为父母给的当月生活费已几乎挥霍一空,口袋里剩下的钱连买包烟都不够,刘某想伸手问父母要钱,但又不好意思向父母开口,于是左思右想,他决定到父母店里拿点钱。
刘某的父母经营着一家生意不错的瓷砖店,刘某觉得自己是亲生儿子,从店里拿点钱没什么,就算被父母发现了,认个错应该就好了。
于是,当天下午,刘某趁父母在午休之际,偷偷从瓷砖店收银台的抽屉里拿出10000元现金,并放进自己的口袋。等父母午睡醒来后,刘某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带着那些钱离开了店里。
直到晚上,刘某的父母发现抽屉里的钱少了,于是赶紧报了警。结果民警赶到调查后,却告诉了夫妻俩一个难以置信的结果:窃贼竟是他们百般溺爱的儿子。
而刘某也承认了自己从父母店里偷走10000元现金的行为。刘某的父母表示原谅刘某,并恳求民警不要将刘某带走。
但法不容情,刘某终究要为自己的不法行为承担责任。民警随后依法将刘某带走接受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当晚,刘某被常山县公安局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