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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温州已婚男恋51岁单亲妈妈 偷其首饰称是因为爱

    时间:2017-08-04 19:17:00  来源:  作者:

    安徽男子詹某两次设计偷自己女友的保险箱内的金银首饰,共价值14万余元,还声称“自己是因为爱她,没办法才偷的”。今天上午,永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起盗窃案,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詹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8000元。

    温州一男子两次偷首饰 只因“太爱她离不开她”

    QQ认识现女友偷其黄金项链

    被告人詹某,48岁,安徽人,在温州打工。因赌博,于2011年被龙湾公安分局行政拘留三日。

    詹某已经结婚了,但多年来都和妻子处于长期分居。2015年清明时节,詹某通过QQ认识了女子林某(今年50岁,重庆人),1个月后两人便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之后两人共同生活在林某前夫给林某租的一处位于永嘉县瓯北街道的出租房内。

    据詹某讲,林某和前夫育有两个孩子,离婚后便带着孩子生活,自己和她在一起的两年时间里,她也没正事工作,主要在家带孩子。

    今年1月10日前后的一天,林某在出租房内整理保险箱时,詹某无意中发现她的保险箱内有很多金银首饰。趁林某不注意,詹某偷偷拿走了她放在保险箱内的一条黄金吊坠项链。之后将项链的黄金链子和黄金吊坠分两次卖给位于温州市瓯海区的一家珠宝店,卖得2.6万余元。经估计鉴定,被盗的黄金项链价值2.38万元,黄金吊坠价值8838元。

    假装醉酒独自回温

    二次盗窃价值11万

    温州一男子两次偷首饰 只因“太爱她离不开她”

    开始,林某并未发现自己的项链少了一条,直到同年1月23日,林某的母亲80大寿,带詹某回自己重庆老家过年,在梳妆打扮时才发现有条项链不翼而飞。

    林某在两人快登机时,才质问詹某是否他拿了自己的项链。詹某并未否认,称重庆回来后就会还给女友。于是,两人便登机飞往重庆。

    据詹某交代,自己和女友在重庆呆了两天后,自己死要面子,为了能有钱给林某的母亲做寿,于是决定再次下手偷女友保险箱内的首饰。

    于是,詹某偷偷买了回温州的机票,向林某谎称在朋友处喝酒不能回家,便乘坐飞机回到温州的家中。用电钻、割炬等工具撬开林某的保险箱,偷走了保险箱里和床底下的黄金首饰及现金2800余元。之后詹某将部分赃物分三次卖给第一次犯案时的珠宝店和另一家珠宝店。经估价鉴定,被盗的首饰共价值近11.7万元。

    詹某在偷了首饰后,又马上返回重庆,假装什么事都没发生,还拿出几万块现金用于林某母亲做寿。

    两人回到温州后,发现家里的门没有关好,詹某假装惊讶喊道“有贼”,还主动拿出手机报警。

    不过,这起“贼喊捉贼案”很快就破了,2月7日,民警在出租房内将詹某抓获,在其位于温州市瓯海区的暂住处内查获金戒指、手镯等尚未处理的首饰30余件,现已追回并发还林某。

    温州一男子两次偷首饰 只因“太爱她离不开她”

    庭上泪流满面

    仍多次强调是因为爱

    庭上,詹某不断强调,自己是因为太爱林某,实在离不开她,但是又没钱,不得已才偷了林某的首饰,还声称自己卖首饰的钱大多数也是花在林某身上。

    法官问詹某:你反复强调是感情好,分不开,如果你真的爱她,怎么会费尽心思偷她东西呢!

    詹某看着法官,哑口无言,半天说不出话。

    庭审时,詹某因为情绪激动,多次说不出话来。庭审快结束时,詹某开始抑制不住地流泪,最后用手捂着眼睛。詹某哽咽着说,自己很后悔,希望有改过的机会,还想回到老家父母那里去照顾他们……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被告人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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