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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省1191个小城镇将有街(路)长 专管车辆乱停

    时间:2017-07-15 09:19:00  来源:  作者:

    我省1191个小城镇将有街(路)长 专管车辆乱停

    嘉善安装公示牌,实施“路长制” 胡凌翔 陈佳伟摄

    7月14日,记者获悉: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交通厅、省建设厅联合下发《推广建立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街(路)长制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在1191个小城镇全面推广建立街(路)长制。

    《意见》要求,以乡镇(街道)“四个平台”为重要载体,通过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建立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街(路)长制,充分发动和依靠社会力量,对道路环境、交通管理、市场经营、卫生保洁、公用设施、绿化养护等实施综合治理和动态监督,切实解决小城镇的各种乱象和问题。

    在建德乾潭镇,红袖章、铜哨子标配的“民间街长”,已经成了小镇的一道风景;在义乌福田街道,结合当地实际首聘“洋街长”,受到群众欢迎。在各地因地制宜推出街(路)长制后,小城镇面貌焕然一新。省整治办相关负责人说,“很多地方的占道经营、车辆违停、乱搭乱建等现象,明显减少了。”

    据了解,街(路)长制模式围绕深化“四个平台”建设,建立政府、部门、群众三方联动,快速处置、共建共管的管理机制,加强日常巡查和常态管理,旨在成为“四个平台”的前端“触角”,把乱象消灭在事前和事中。《意见》中规定,到2017年9月底前,纳入今年达标计划的443个乡镇(街道、集镇)的主、次干道(包括穿镇公路和城镇道路)要基本建立街(路)长制;到2017年12月底前,纳入三年整治行动的1191个乡镇(街道、集镇)的主、次干道(包括穿镇公路和城镇道路)要基本建立街(路)长制;到2018年6月底前,1191个乡镇(街道、集镇)的所有道路(包括背街小巷)要基本建立街(路)长制;到2018年12月底前,全省要形成较为完善的街(路)长治理体系。

    “根据小城镇道路的具体情况,将乡镇(街道)辖区内的道路按照主干道、次干道和其他道路(包括背街小巷)进行合理分类,确定街(路)长责任路段,制定街(路)长‘地图’。”省整治办相关负责人说,主、次干道和其他道路的街(路)长要从乡镇(街道)或职能部门派驻机构干部队伍中任命,“民间街(路)长”可以通过自荐推荐、公开报名、自愿加入等形式,从沿线单位人员、村(社区)干部或责任心强、有威望的党员群众等各类群体中择优产生。

    此外,街(路)长制建立后,各地要在道路显著位置竖立“街(路)长”公示牌,标明主要职责和监督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并确定街(路)长绩效评价体系,对街(路)长工作成效进行差异化考核评价,提升街(路)长制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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