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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州调整儿童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以后要多收10元

    时间:2017-07-11 14:52:00  来源:  作者:

    昨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从8月8日起,台州市将调整市级及市区范围内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儿童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此次价格调整包括儿童诊查费、护理费、治疗费和手术费。

    记者了解到,县级以上儿童医院和其他公立医疗机构儿科诊查费门诊加收10元/次、住院加收10元/日,调整后分别为20元/次、25元/日,而三甲医院专家门诊挂号诊查费为正高30元/次,副高26元/次。

    此外,针对综合医疗服务类中的“一般检查治疗项目”,临床诊疗类中的“有创活检和探查项目”、“临床手术类项目”,“部分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项目”,6周岁及以下儿童,三级公立医院在原价格上加收30%,二级及以下公立医院在原价格上加收25%。这也意味着,在台州医院、台州市中心医院、台州市中医院、台州市立医院和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5所三级公立医院进行以上项目诊疗,6周岁及以下儿童需加收30%。

    调整后,儿童收费标准将高于成人医疗服务收费标准。

    “相比成人医疗资源,我省儿科医疗卫生服务资源更为短缺,急需加快人才培养。”市发改委收费管理处处长李福春告诉记者,儿科医务人员工作耗时更长,护理要求更高。与成人相比,以往的收费价格与其工作量、难度、风险和价值等不相适应。“合理调整儿科医疗服务价格,也是推进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

    据悉,已列入市级和区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各医疗机构从8月8日起执行该新规。不过,椒江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路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黄岩区妇幼保健院、黄岩区第三人民医院这4家区级公立医院,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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