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浙江新闻 > 男子先后9次向认识的人借电瓶车 然后把车卖掉
  • 男子先后9次向认识的人借电瓶车 然后把车卖掉

    时间:2017-07-11 16:29:00  来源:  作者:

    嘿,哥们儿,电瓶车借我用下。过会儿还你。

    相信很多人都会愿意把电瓶车借给他人用用但新埭的这名年轻小伙却总是有借无还。

    “110吗?我朋友向我借了电瓶车后不还了……”

    “警察同志,有人把我电瓶车借走后就没消息了”

    近日,嘉兴平湖的新埭派出所接到多起“朋友向自己借电瓶车后不归还”的报警求助电话。

    接警后,新埭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侦查,通过工作发现这几起警情中电瓶车的借用人系同一人,并且这名男子之前就曾3次入狱,均是因为向他人借电瓶车后不归还,还把电瓶车卖给二手车回收店获利。

    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黄刚(化名)后,于上周民警成功将黄刚抓获。据黄刚交代,自去年11月至今年7月以来,他先后9次向朋友或认识的人以“电瓶车借我用下,过会儿还你”的借口借得9辆电瓶车,并事后将电瓶车卖给二手车回收店获利。如朋友问起电瓶车的事,他就以“电瓶车停在平湖一个朋友家,他现在不在家,他回来我就去骑回来”的借口予以搪塞。

    而黄刚的这种行为涉嫌诈骗罪,系故意犯罪。目前,黄刚已被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TO:黄刚

    1、俗话说的好,“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借了他人东西都应及时归还给他人并表示感谢。如果借了不还,而去卖掉获利,这种行为就涉嫌诈骗罪了!

    2、赚钱应靠自己的劳动去获取,而不是通过这种不正当的方式。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犯法了都会受到应有的惩罚。

    TO:大家

    乐于助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提倡大家在他人需要帮助时伸出援助之手,不要做冷漠的人。但凡事还是要多个心眼,保护好自己的财产。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