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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温州乐清女未生育 相关证明中显示已生子

    时间:2014-10-30 06:48:00  来源:  作者:

    摆事实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为了规避超生罚款,未曾生育的温州乐清朱女士,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办了婴儿出生证明,导致她的生育名额被占用。

    只是,最新的警方调查结果更令人不解:开具出生证明的温医大附二院南浦院区相关负责人称,办证材料齐全,符合《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办理流程,院方不存在失误;而鹿城区妇幼保健所负责人则称,要消除此次冒用身份信息造成的后果,需孩子生母提出更改出生证明申请,通过后由签发医院予以更正。换句话说,若非警方介入,身份信息被盗用、生育名额被挤占,临了,可能受害者还得求着肇事方去“更正”。

    这样的逻辑,真是“醉”得不轻。

    讲道理

    出生医学证明上的猫腻,这些年也算是司空见惯了:一方面,类似朱女士的遭遇,各地翻版上演。2013年年底《南方都市报》消息称,广东惠东人阿红在办户口迁移时,发现自己的身份证当年4月被人利用在中信医院办理了出生证,后查明是她的同学借用了她的身份证去办的。去年7月,《海峡都市报》报道说,“还没怀上,娃已在泉州市区‘被出生’,更奇怪的是,自己根本没去过那里。如此离奇事,就发生在(福建)三明尤溪县坂面镇的卓先生和陈女士夫妇身上。”原本想再生一胎的他们,因为莫名多出的娃,办不了准生证。另一方面,出生医学证明“流通”容易,面对寻租逐利,几乎毫不设防。最典型的例子,是2009年被评为“孝老爱亲”全国道德模范的安徽人何涛,利用在妇幼保健所上班的便利,和丈夫贩卖数十份《出生医学证明》,约获利7万元。出生医学证明,究竟怎么了?

    当然,盗用或变造他人身份信息,有《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刑法》伺候着。真正值得反思的是:为什么糊弄一个正版的出生医学证明,竟然是如此容易?换句话说,即便朱女士的事情摆平了,对其他公民来说,只要身份信息保管不当或被非法变造,保不准什么时候就莫名其妙“被当妈”或“被当爹”。比“求阴影面积”还困难的问题是:你受害了,除了找警察,几乎不可能自己通过更便捷的程序主张权益。

    如此奇葩的申领制度,难道不值得反思与改进?

    第一,这些年,在简政放权的语境下,出生医学证明申领更为人性化,譬如不少地方都规定:对于未婚生育、无生育证生育和超计划生育的出生人口,不得要求额外提供《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等。但是,对于一般申领家庭,尤其是代领情况下,是不是应该出具结婚证?第二,按照相关方面的说法,医院和计生部门的信息是互通的,“一倒查,冒用者的阴谋是不可能瞒天过海的。”问题是,被冒名的公民往往毫不知情,那么,谁来倒查、何时倒查?难道非要等到自家孩子快领证的时候,才发现“历史遗留问题”成了没头的苍蝇?既然信息互通,在信息化办公成为行政常态的背景下,为什么医院方或者计生部门不能自己在发证之前加一道“防火墙”——哪怕只要看看被冒名顶替的两人是否真是夫妻关系,这骗局,还能得逞、还需虚耗如此多的社会资源去“纠错”吗?

    下结论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里说,“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这里的法,既指狭义的法律,更代表广义的制度设计。出生医学证明如此好糊弄,且公民程序救济之路如此艰难——这样的“法度”,早该调整转身了吧。但愿朱女士的烦恼,在依法治国的进程中,迟早会被更理性与成熟的制度变革翻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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