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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绍兴市区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

    时间:2020-07-19 20:16:28  来源:  作者:

    近日,绍兴市政府通告公布“市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规定9月1日起“禁用区”内全时段禁止使用排放不合格的挖掘机、叉车等非道路移动机械。

    划定的“禁用区”范围共计183.21平方公里,但应急抢险工程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受禁用区域限制。

    “通告所称的‘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达不到《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规定的Ⅲ类限值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绍兴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章先生说,此类机械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机械(包括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叉车等)、农业机械、林业机械、材料装卸机械、工业钻探设备等非道路移动机械以及空气压缩机、发电机组、渔业机械、水泵等非道路移动设备。

    “一台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尾气排放量,相当于50至80辆‘国五’排放标准的小汽车。如果尾气排放不合格,对空气环境影响比较大。”章先生说。据统计,目前全市累计完成申报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为8894辆,其中越城区1940辆、柯桥区2500辆、上虞区955辆。“诸暨、新昌和嵊州也已启动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相关工作。在‘禁用区’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将由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章先生说。

    关键词:叉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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