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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海宁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出炉 这些人入围

    时间:2019-06-16 19:10:07  来源:  作者:

    刚刚,海宁市人才网公布

    关于公布2019年海宁市各级机关单位

    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9年浙江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已经揭晓,报考人员可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网址:gwy.zjks.gov.cn)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及所报考职位的排名。

    根据《2019年嘉兴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规定的比例,海宁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已经确定,现予以公布。

    快看哪些人入围了

    2019年海宁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

    公务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备注:崔鑫磊、王杰、邵晓杰已按政策笔试总成绩加10分。

    面试前,招录机关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6月19日(9:00—15:00)

    地点:海宁市人力资源市场(海宁市海州东路548号, 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号楼底楼大厅)

    资格复审材料及要求

    请考生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资格复审表、公务回避关系报告表》(正反两面打印,见附件2),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于资格复审当天交工作人员。

    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委培生

    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大学生“村官”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海宁市委组织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或提供海宁市委组织部出具的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考核称职以上和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证明(资格复审当天,可在现场指定窗口领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提供由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士兵证》;

    参加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

    参加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或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18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其他事项

    1.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录机关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如有放弃资格复审者,请来电或来人告知(联系地址:海宁市海州西路226号,海宁市行政中心1号楼10712办公室,联系电话:0573-87287861,13967333220)。

    2.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3.考生如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供委托书(见附件3)。受委托人需随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

    面试定于2019年6月22日举行,面试地点等具体内容详见面试通知书。

    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2019年嘉兴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中共海宁市委组织部

    2019年6月16日

    此外,还有两个重要通知

    关于公布2019年海宁市公安局

    人民警察、镇机关专职人武干部职位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9年浙江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已经揭晓,报考人员可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网址:gwy.zjks.gov.cn)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及所报考职位的排名。

    根据《2019年嘉兴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规定的比例,海宁市公安局人民警察、镇机关专职人武干部职位入围体(技)能测评人员名单已经确定,现予以公布。

    海宁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职位入围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备注:以上人员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体能测评。

    海宁市镇机关专职人武干部职位入围军事技能测评人员名单↓

    备注:以上人员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军事技能测评。

    体(技)能测评前,招录机关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6月17日,上午9:00-11:30

    地点:海宁市公安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501号8楼会议室)

    资格复审材料及要求

    请考生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资格复审表、公务回避关系报告表》(正反两面打印,见附件3),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于资格复审当天交工作人员。

    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体(技)能测评。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体(技)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其他事项

    1.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录机关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如有放弃资格复审者,请来电或来人告知(联系地址:海宁市海州西路226号,海宁市行政中心1号楼10712办公室,联系电话:0573-87287861,13967333220)。

    2.体(技)能测评结束后公布合格人员名单,并按公告规定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另行公布)。

    人民警察职位入围面试人员请于6月19日(9:00—15:00)到海宁市人力资源市场(海宁市海州东路548号,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号楼底楼大厅)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书。(人武专干职位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

    3.考生如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供委托书(见附件6)。受委托人需随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2019年嘉兴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中共海宁市委组织部

    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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