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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这个团伙被指控162节犯罪事实7个罪名

    时间:2019-06-08 17:58:30  来源:  作者:

    6月3日至5日,程某某等13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诈骗罪、虚假诉讼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在上虞区法院开庭审理,上虞区检察院张斌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起诉书指控

    2014年7月至2018年4月,被告人程某某为获取高额非法利益,在上虞区先后以典当行、二手车行等名义实施“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程某某先后纠集被告人彭某某等13人,逐步形成以程某某为首,彭某某等4人为核心成员,钟某某等9人为一般成员的稳定组织体系,在当地高利贷行业中号称“东北大军”。该组织通过月息三角、虚增借条金额、扣除头期利息、手续费等方式对100余名群众实施“套路贷”,非法获利高达数百万元,并致使2人死亡。在此期间,实施敲诈勒索犯罪30节,寻衅滋事犯罪45节,非法拘禁犯罪14节,诈骗犯罪19节,虚假诉讼犯罪1节,其他危害社会行为53节。

    该组织成员目无法纪、称霸一方、残害群众,致多人被迫辞职,多人常年在外不敢回家,严重扰乱地区社会经济秩序与管理秩序,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在一定区域、一定行业内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绍兴市检察机关对此高度重视,提前介入侦查,实时对接侦查工作,同步引导取证固证;移送审查起诉阶段,张斌检察长担任该案承办检察官,提审、讯问犯罪嫌疑人,并召开案件分析研讨会,严格审查证据,严守法治底线,确保办案质量;庭审中,公诉人对13名被告人逐一进行讯问,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围绕案件事实及相关证据进行辩论,充分发表了公诉意见。

    据了解,该案线索来源于绍兴市检察院通过自行研发的“民事裁判智慧监督系统”进行大数据分析,发现彭某某所涉及的民间借贷案件数量畸高,可能涉嫌虚假诉讼,遂将此线索移交上虞区检察院。经初查,检察机关将该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2018年8月,上虞区公安分局对该案立案侦查。

    鉴于该案案情重大,法院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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