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现在很多人习惯利用微信购物,但王某良却因为一次微信购物被新昌警方盯上了。原来,他通过微信帮老乡买了一张假身份证。近日,因涉嫌买卖身份证以及使用虚假身份证,王某良被取保候审,另一当事人王某恩虽然已离开新昌,但也面临刑事处罚。
1975年出生的王某良老家在河南,去年他来到新昌某企业工作。觉得新昌的工作环境不错,去年10月,王某良试着将老乡王某恩介绍进厂里工作。但王某良发现新昌这家企业只招收45周岁以下的员工,而1966年出生的王某恩,已经超过了企业招工的年龄限制。
怎么办呢?一心想留在新昌打工的王某恩和王某良商量,能否帮他买一张假身份证。
很快,在别人的介绍下,王某良通过微信联系上了假证制作人李某(另案处理),最后谈定以150元的价格制作一张假身份证。王某良负责联系,而制作假证的钱是王某恩付的。拿着这张出生年月为1975年的假证,王某恩顺利办了入职手续。
之后,因李某等人落网,新昌警方顺藤摸瓜抓获了王某良等嫌疑人。
关于这起案件,新昌县公安局行政审批科教导员陈小颖有话说:根据《刑法》规定,伪造、变造身份证都属于刑事犯罪;在新修订的《刑法修正案(九)》中,增设了买卖身份证罪以及使用虚假身份证罪。也就是说,无论是办假证,还是购买假证、出于不同目的使用假证,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陈小颖介绍,下一步,新昌警方将深入推进“打击贩卖户口身份证犯罪专项行动”,持续加大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请大家珍爱“身份”,莫因一时糊涂而“购假”“用假”,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也欢迎市民举报身边涉假各类违法犯罪线索,不给造假者提供市场。
记者 俞颖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