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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恶!撞倒八旬老太 司机竟冷漠逃逸

    时间:2018-12-29 17:25:39  来源:  作者:

    近日,柯桥区滨海工业区新围路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撞人逃逸事故,事故造成一名八旬老太受伤严重。24日晚,滨海交警中队经过缜密侦查,将肇事者廖某抓获。

    12月17日晚上7点左右,柯桥区滨海工业区新围路与春华路交叉口附近,51岁男子廖某骑着电动自行车由东向西行驶,由于天色已黑,加上廖某车速较快,不慎与正在步行的84岁老人王某发生碰撞,王某受伤倒地,廖某见状未作停留便逃离现场。目前,王某因伤势严重仍在绍兴市人民医院接受治疗。

    昨天,王某的女儿告诉记者,她的母亲倒地后,一位路过的好心人拨打了110和120。经诊断,老人右腿骨折。医生表示,因伤者年事已高,手术风险很大,目前只能采取保守治疗。

    事故发生后,滨海交警中队副中队长彭少胜和同事迅速展开侦查。警方先是通过附近厂区的一处摄像头,连夜展开摸排走访工作。据初步调查,事故发生后,肇事者驶入春华路,由于该路段没有监控,给侦破工作带来了难度。随后,民警决定把侦查范围扩大到方圆2公里,通过电动自行车的外形和肇事时间,确定肇事者的活动范围为案发现场周边的3家纺织厂。通过对3家纺织厂进行地毯式排查,交警终于锁定了肇事者身份。

    12月24日晚,经过几个小时的蹲守,警方将犯罪嫌疑人廖某抓获。经审讯,廖某对肇事逃逸一事供认不讳。

    廖某交代说,由于自己高度近视,当时不小心撞倒王某后,由于担心不仅要承担医疗费用,还要受到交警处罚,便骑车逃离了现场。交警部门表示,接下来要等待伤情鉴定结果再作处理。

    民警提醒大家,如果不慎发生交通事故,一定要先救治伤者并报警,千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选择逃逸。律师表示,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发生重大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致人重伤后逃逸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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