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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姑娘自己掏钱买房 房子却归了前男友

    时间:2018-12-22 17:33:56  来源:  作者:

    明明自己付了首付,但房子名字却不是自己的,一旦分手该怎么算呢?

    恋爱中的情侣都是浓情蜜意,两个人也会觉得能在一起一辈子,为了有个落脚点,大家共同的想法就是先买房再结婚。

    苍南的李某与高某确立恋爱关系后,也准备结婚买房。

    2017年3月20日,通过按揭的方式,李某用自己的银行卡向开发商支付了近20万的首付房款和相关费用,但产权人却署上了男友高某一个人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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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某说,因为自己名下已有一套房产,如果再购买二套房,不但贷款利率高,首付也要上浮一成,于是想着,借男友的名字买房,省一些钱。到了2018年1月,恋爱中的男女分了手,房子便成了双方争吵的焦点。

    高某表示,近20万元的首付款和相关费用,是自己从李某处借来的,并不是李某所说的借名买房。

    由于双方各执一词,李某将前男友告上法庭,希望能够讨回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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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一

    李某出资购买房屋,房屋却落户到前男友的名下,两人分手后,在法律上这房子到底归谁?

    【律师解答】

    归属李某前男友。因为房屋属于不动产,是要在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登记的,登记具有对抗力,如果没有其他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这套房子属于其他人的,就应当认定房子属于实际登记人。

    问题二

    李某能够证明自己向开发商交付首付款,通过这个证据,她能否要回房屋?

    【律师解答】

    李某主张要回房屋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如果她只是借名买房,那么,这一行为有悖于民事活动中应该遵循的诚实信用原则,可能扰乱正常的交易秩序和安全。更为重要的是,要看看李某能不能提供书面借名买房的协议,如果无法证明自己是承担购房合同责任的主体,那么,也无法确认房屋实际买受人是她自己。

    问题三

    案例中,李某的前男友表示,钱是借的,房子应该属于自己,假如直到他们分手,这位前男友也没有还钱,是否就可以证明他并不是借钱买房?再假设他为了证明自己是借钱买的房,在分手后已经还钱了,李某可否因为房子升值,要求对方给予相应的补偿款?

    【律师解答】

    李某的前男友是否在分手前还钱,不是界定双方之间是借贷关系,还是借名买房关系的标准。如果法院最终认定双方之间是借贷关系,李某也不能因为房屋升值而主张赔偿损失。

    问题四

    辛苦攒钱买房,最后落得一场空,如何才能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呢?

    【律师解答】

    恋人间因房产问题产生的法律纠纷案件层出不穷,其实要想规避不必要的麻烦,在购房前可以拟定一个约定协议,从而明确财产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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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而言:

    第一、买房要加名。共同买房人要在购置合同、贷款合同等相关文书上加上自己的名字,以免日后产生争议。

    第二、赠与要公证。如果一方未出资,一方明确表明将房屋赠与另一方,则应当签订一份赠与协议并进行公证。

    第三、出资要有据。如果一方实在不愿意在房产证上加上对方名字,则另一出资方应保留好出资的证据,如存折、银行转账证明、提现证明等,以备日后发生纠纷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四、份额要明确。共同买房,双方对财产所占份额各是多少,需提前确定,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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