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浙江新闻 > 取走自己银行卡里的钱反而被判刑了 咋回事?
  • 取走自己银行卡里的钱反而被判刑了 咋回事?

    时间:2018-12-20 17:17:18  来源:  作者:

    “本以为只是帮忙转移下钱款,走下流水,不会有事,没想到为了这点蝇头小利触犯了法律,真的不应该啊。”日前,在青田法院审理的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案件开庭审理现场,站在被告席上的严某某、王某两人后悔不已。

    说起两人口中的“走流水”其实就是去银行取钱,虽然这钱是从自己银行卡里取出来的,但却不属于自己,这钱具体从哪来,用来干嘛,两人也说不清楚。

    事情的始末还得从2018年春节说起。 现年32岁的王某是福建人,春节期间,她从网上看到一则办信用卡的信息,但信息里却有一条可以“轻松赚钱”的小广告。于是,好奇的王某拨打了广告里的号码,一番谈话后,对方告诉了她一个生财之道,就是帮忙取现转到她银行卡里的钱,再将现金存回到指定卡中,打个比方,如果取现2000万流水,就可以获得2万元人民币的报酬。

    如此好事,王某心动不已。王某又回想起丈夫的朋友严某曾经也说过类似的事情,便主动找到严某表示想赚这个钱,严某当场允诺了王某,并称自己的姐姐严某某也会过来一起帮忙。随后,在2018年3月初,严某某和王某碰头,两人为了方便行事,还住到了一起。期间,严某某根据王某的交待办理了一张手机卡和五张银行卡,同时开通了网银及手机银行。

    所有的手续办理妥当后,两人开始走流水,“这些钱大概是来路不明的,如果是合法的话,估计也不会用别人的卡了,当时自己也没多想。”此时的王某和严某某虽心生怀疑,面对金钱的诱惑,她们对这些来历不明的钱选择了无视。

    2018年3月17日至3月20日,青田人杜某、孙某被自称为香港某博彩公司软件开发者的人,以“可以利用该软件漏洞投资赚钱”的名义骗走了人民币1064032元。

    在杜某和孙某发现被骗后,两人随即报警,警方很快查询到该笔钱最后全部流入严某某新办理的卡中,后被严某某取出。2018年3月21日,公安机关依法冻结严红某银行卡中的83万现金,其中55万元为被害人杜某、孙某被骗款项。

    2018年3月29日,严某某和王某分别在江西省南城县家中和浙江嘉兴市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归案后,二被告人主动给付杜某、孙某被骗金额,弥补了被害人的损失。

    最终,青田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严某某明知是犯罪所得仍帮助转移资金,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且属共同犯罪。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判处严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