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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气!老板不给员工发工资被判刑10个月

    时间:2018-12-01 18:15:52  来源:  作者:

    年底临近,又到了该重点考虑给员工按时发工资的关键节点。记者昨天从磐安县法院了解到,该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被告人方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被告人方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被告人方某系磐安县某工艺品厂(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期间,方某因经营不善,拖欠施某等27名员工工资。2017年8月7日,经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调,方某确认共拖欠施某等27名员工的工资16万余元人民币,并承诺会分期付清全部工资。

    后来,因方某未履行事先约定,2017年9月5日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方某限期支付上述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方某在收到责令通知书后,关闭手机,逃回安徽老家以逃避支付劳动报酬。

    今年9月,被告人方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磐安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方某以逃匿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告人方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庭审中自愿认罪,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

    拒不支付工资会被判刑?

    事实上,这并不是今年磐安第一起被告人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被判处实刑的案件。在6月,被告人陈某(磐安某个人独资工艺品厂投资人)也因为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藏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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