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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乐清1名财政干部被温州纪委通报 5名干部被市纪委处理

    时间:2018-11-29 17:24:08  来源:  作者:

    今天(11月27日),温州市纪委通报近期查处的4起涉企优惠政策不落地典型问题,其中一起就是乐清的。

    乐清市财政局未及时落实涉企优惠政策问题。

    2014年12月至2015年3月,国家财政部、发改委和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分别下发文件,明确对小微企业免征42项行政事业性收入项目。2015年4月,乐清市财政局收到相关文件后,未及时部署落实,也未开展有效的监督检查,导致乐清各执行单位于2015年4月至2017年4月期间,依然向小微企业收取房屋登记费及住房交易手续费共计25.92万元,加重了企业负担。乐清市财政局综合科原科长汤力锋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9月,汤力锋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乐清市纪委将近期查处的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01

    乐清市康居工程建设指挥部原副指挥周庆焱等人对康居工程监管不严、验收走过场等问题。柳市镇康居工程一期于2011年12月开工建设,项目负责人章力华及分管领导周庆焱违反规定程序,未经招投标对地下室等回填工程先行施工,施工过程中,疏于管理,导致施工单位以“散兜”的方式从社会上购买塘渣进行施工建设,造成不良影响。2014年12月,市康居工程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梅方兴带队对该工程进行实地验收,验收过程走过场,流于形式,在部分工程未完工等情况下,将工程验收为合格。2018年7月至11月间,周庆焱、梅方兴均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章力华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02

    虹桥镇党委委员徐祥忠在政策处理过程中失职失责问题。2014年6月,徐祥忠代表虹桥镇电网攻坚领导小组,与南岳一家因电网建设工程被征用的养殖场承包人吴某某签订协议书,并做出赔偿。徐祥忠作为该养殖场政策处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未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也未认真调查并履行评估程序,致使该养殖场在仅有零星养殖的情况下获得30万元赔偿,造成国有财产损失。2018年8月,徐祥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03

    市征地事务管理所原工作人员李天眉在征地补偿款支付中失职失责问题。2003年开始,乐清市第二人民医院迁扩建项目向虹桥镇七村征地。2008年6月,乐清市第二人民医院将需支付给七村的部分征地补偿款38.745万元转入市征地事务管理所账户。李天眉作为经办人,在该笔款项到账后,未予以核实、支付;2015年调出市征地事务管理所时,也未就该笔款项进行交接。2018年9月,李天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3起典型案例,表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作风顽疾,在有些部门还很突出,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及时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全市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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