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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息吸收巨额存款 外逃5年的“红通人员”自首了

    时间:2018-08-30 19:18:50  来源:  作者:

    与人合伙组织日日会,以高额利息非法吸引他人存款,后因无力偿还本金和利息潜逃至国外。近日,台州天台警方通过多方工作,成功规劝受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令追捕的林某回国投案自首。

    37岁的林某是宁波奉化市人。2012年3月,林某和王某等人从宁波奉化来到天台县平桥镇,承租了房屋用于组织日日会,承诺20天为一期,2万元为一单,以每期每单支付750元的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吸引俞某等20余人存款。民警介绍,林某等人将非法揽来的存款以放高利和投资更高回报的日日会来获取利益。至当年8月,因投资失利,林某等人无力偿还本金和利息逃离天台。

    2013年10月,俞某等人四处寻找林某等人无果后向警方报案。天台公安局经侦大队立案侦查发现,林某等人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62万元。2014年4月,林某同伙王某抓获归案,后被法院判刑。

    民警侦查获悉,林某早在2013年2月18日持本人护照,出境逃往毛里求斯。2014年9月,天台警方对批准逮捕的林某上网追逃,同年11月,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出红色通缉令进行追捕。

    天台警方对追逃工作高度重视,分管副局长和民警近20次赶赴奉化市,向当地警方通报案情,并和林某家属进行政策宣传和谈心交流,动员亲友协助规劝其投案自首。离异的林某逃往毛里求斯后,与当地人结婚并取得居留权,对回国投案自首始终心有疑虑。

    今年7月,省公安厅将林某确定为“猎狐2018”行动重点境外追逃人员。为让林某和家属彻底消除疑虑,天台警方会同奉化公安机关对林某家属反复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8月15日,林某终于通过电话,向民警表示愿意主动回国投案。

    8月23日,林某到达宁波机场归国自首,经边检核验确定身份后,天台民警将其押回审查。目前,林某已被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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