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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两女子去影院看喜剧却带回一肚子气 怎么回事?

    时间:2018-08-16 18:39:57  来源:  作者:

    “电影全程绿屏,刺眼得根本没法看,观影体验太差了!”

    11日下午,金华市民施女士、周女士前往我市城区一家影院3号厅观看电影《一出好戏》遭遇设备故障,两人向影院反映后,影院以赠送她们两张“电影贵宾券”作为补偿,却存在“霸王条款”。施女士说,没想到“好戏”没看成,倒是生了一肚子气,只能向12315投诉。

    观众投诉:影院屏幕“一直有绿屏色”

    当天,电影从15点10分开始播放后,屏幕一直有绿屏色,而且绿得很刺眼,非常影响观感。据了解,15点35分左右、

    15点43分左右,影院工作人员曾两次暂停放映、调试光源、进行维修后,可是“绿屏”问题还是照样存在着,剧情也被跳过了一段。

    施女士因此向影院方投诉,要求换个厅观看此影,结果遭拒。对方只同意给她们两个投诉人每人赠送一张“电影贵宾券”。

    施女士拿着贵宾券仔细一看,上面印着“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0日”,该券上还标有“特别场、特殊节假日(情人节、圣诞节、平安夜等)谢绝使用;某某影院保留对票的最终解释权”等内容。

    “这不是‘霸王条款’吗?”两人对这种附带限制条件的解决方案不认可,拒绝接受 “电影贵宾券”。与影院工作人员沟通无果,两人愤而离开了。

    8月13日,施女士、周女士两人将该情况投诉至市市场监管局12315,要求该影院道歉,并赔偿她们两张影票费用一共62元。

    商家解释:放映设备激光制冷出现问题

    “我承认电影院放映设备激光制冷有问题、现场调试了几次不成功,导致屏幕的颜色不太正、有点偏绿色了,这是事实。但是电影看是能看的。”

    在12315接受调查时,影院经理解释说,两个投诉人走之后他曾到3号厅里询问观众是否继续观影,当时一半以上观众表示继续看,因此影院才继续放映。

    市场监管局12315工作人员调查后认为:施女士、周女士两个消费者和永康该影院之间分别存在着购票观影的服务合同关系。影院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放映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影院方承认因为放映设备激光制冷有问题、现场调试几次不成功,导致这场电影从头放到尾不连贯、屏幕一直都有绿屏色,应该认为放映服务质量有瑕疵,影院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该影院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对施女士、周女士两个消费者要求影院退还相关购票款的投诉要求,根据我国《消保法》第23条第一款和第24条规定,应该予以支持。

    处理结果:影院退款62元,“霸王条款”仍在调查

    13日下午,经协商,双方最终在我市市场监管局达成和解协议:被投诉电影院经理当场用手机微信退还给两个投诉人这次场电影票价和服务费用每人31元。

    消费投诉虽解决,那么该影院的贵宾券是否存在“霸王条款”呢?

    根据我国《消保法》第26条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表示,对处理这两个投诉过程中发现的、永康该影院“电影贵宾券”上标注的“某某影院保留对票的最终解释权”等合同格式条款涉嫌违法的问题,目前还在进一步依法查处中。如果查实,将根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相关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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