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浙江新闻 > 老太为女儿担保借款成被告 有钱拒不还款获刑4个月
  • 老太为女儿担保借款成被告 有钱拒不还款获刑4个月

    时间:2018-08-14 18:24:28  来源:  作者:

    因欠钱不还,舟山沈家门一老太两度被告上法院,一大把年纪了还要坐牢。

    为啥?因为她明明有钱,就是不还。

    眼看老太要吃官司了,家属赶紧把钱还清了。但是,晚了。

    8月10日,法院判处余老太拘役4个月。

    为女儿担保借款成为被告

    68岁的余老太是沈家门人。前年2月,她女儿娄某向熟人阿琴(化名)借了12万元。写借条时,余老太签名担保,成为共同借款人。

    去年2月,整整一年过去了,娄某一点要还款的迹象也没有。阿琴遂将娄某和余老太告上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两人共同归还全部借款及利息。

    一个月后,普陀法院作出判决,判令余老太母女共同归还12万元欠款,并支付该欠款自起诉之日起至清偿日止的利息,利息按年利率6%计算。

    但余老太母女以没钱为由,仍然拖着不还。不过,阿琴了解到,余老太即将到手一笔钱。

    当时,余老太家所在的沈家门某村的部分土地被征用了,余老太可以领到15万元的土地征收补偿款。

    阿琴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后,法院依法

    裁定冻结余老太这笔补偿款中的12.5万元。

    不顾法院禁令挪动征地补偿款

    去年3月30日,普陀法院执行局干警向该村村委会送达民事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现场告知正在排队等候领取补偿款的余老太,该笔款项已被法院冻结,不能领取。

    然而,余老太不顾法院禁令,强行领走15万元。

    事后,村主任、出纳及村委会因将补偿款交予余老太被处行政罚款。

    法院多次做余老太的思想工作,要求她用补偿款履行还款义务,但她拒不还款,并挪动补偿款给儿子买房和归还亲戚借款。

    去年7月,余老太被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后被取保候审。

    案发后,余老太在家属协助下归还了阿琴全部欠款及利息,阿琴对余老太予以谅解。

    今年6月,普陀检察院指控余老太犯拒执罪,向普陀法院提起公诉。

    老太被判处拘役4个月

    拒执罪全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普陀法院审理后认为,余老太的行为已构成拒执罪。鉴于余老太在法院审理期间认罪态度较好,且已归还全部借款及相关利息,可酌情从轻处罚。

    8月10日,法院判处余老太拘役4个月。

    据悉,2015年以来,普陀法院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加大适用刑罚力度,依法追究失信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共宣判拒执罪3件3人次。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