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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衢江开出全市首张粘贴“牛皮癣”拘留证

    时间:2018-08-11 19:19:06  来源:  作者:

    创文工作启动以来,城市的变化真真切切,尤其在居民小区里,楼道间的杂物清理了,楼道灯亮起来了,曾经贴满小广告的墙面也被刷白了。

    然而,有一些人不仅没有创文,还在“捣乱”,抱着侥幸心理,明知故犯、随意张贴涂画。墙面上的“牛皮癣”好不容易清理干净了,却又突然“冒出”,简直烦不胜烦、防不胜防!

    8月9日,衢江公安分局依法对一名在墙面打“小广告”的违法人员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案件回顾

    刚被刷白的墙,又留下了“疤”

    8月9日10时,樟潭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和谐家园小区内贴“小广告”,希望处理。

    樟潭派出所民警黄悍为、周志攀等人立即前往和谐家园。通过现场调查,民警发现小区楼道内墙上涂写了小广告,上面写着“钻孔138*****450”,物业和在场居民均希望民警予以处理,防止墙面再被污染。

    樟潭派出所民警黄悍为拨打了138*****450号码,联系上违法嫌疑人吴建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吴建华因涉嫌故意损毁财物,被衢江公安依法传唤至派出所。

    乱写小广告,换来拘留五日

    12时许,吴建华来到衢江樟潭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查,吴建华为低成本“打广告”,近期的确在和谐家园小区墙面内写上“钻孔”,并留下自己的号码。除此之外,他还曾经在望江苑、临江花苑、锦江花苑等多个小区内写过这样的“小广告”。

    这些被贴在、写在墙面上花花绿绿的“牛皮癣”,是城市面貌上一道醒目的疤。如需将“小广告”清扫干净,势必又要破坏墙面,造成诸多不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8月9日,吴建华因在墙面打“小广告”构成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被衢江公安予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零容忍态度

    坚决予以严厉打击整治

    “牛皮癣”不仅污染视觉,而且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影响城市形象。为有效治理这一令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城市顽疾问题,衢江公安分局专门组织警力对粘贴“城市牛皮癣”等毁坏城市形象的违法犯罪行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在此,呼吁广大市民共同参与监督,共同努力抵制粘贴“牛皮癣”的违法行为,发现“一单”,举报“一单”,创建“无癣城市”,打造美丽大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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