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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温州这家校外培训机构被查处 从"白名单"撤下来了

    时间:2018-08-04 19:50:13  来源:  作者:

    近期,温州乐清市教育局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专项治理行动。在实地检查中,发现一校外培训机构未经批准同意组织中小生学科等级考试,经调查证实,给予该机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018年7月18日上午,市教育局执法人员对位于乐清市城南街道金溪路乐清市华某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进行了办学行为现场检查,发现情况如下:培训机构组织全市有关学校五年级162名学生进行语文、数学等级考试。由于培训机构未经批准同意组织中小生学科等级考试,执法人员当场予以制止,并宣布组织的等级考试结果无效。2018年7月18日,市教育局对该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同意,组织中小生学科等级考试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经现场检查、拍照、询问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和管理人员,以及培训机构提供有关证据材料,现已查明,乐清市华某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分别于2018年7月14日、18日组织全市有关学校五年级350名学生进行学科等级测试。

    乐清市教育局认为,乐清市华某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第五款“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办学方向、教学内容、办学行为违背党的教育方针,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规定,已构成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市教育局决定对乐清市华某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一、责令限期改正2个月,并予以警告;

    改正期自2018年7月30日至2018年9月30日,改正期间停止教育教学活动,并将乐清市华某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从 “白名单”中撤下,改正到期后以书面形式向教育部门报告改正情况。

    二、退还350名学生每生人民币50元的等级考试报名费。

    乐清市教育局

    2018年7月30日

    此次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内容包括,各类培训机构的资质、消防安全、建筑质量、饮食卫生、车辆管理、办学行为,重点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以及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或者变相组织学科类竞赛类活动,在职公办教师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等行为等。

    乐清市教育局将继续加大整治和查处力度,创设良好的教育生态环境,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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