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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丽水现“黑心”早餐店 背后藏不可告人的秘密

    时间:2018-07-31 19:54:25  来源:  作者:

    为了健康,大家往往会选择营养可口的早餐,但是,一些黑心商家为了节约成本,居然在馒头里面添加有害成分。

    早餐店背后的秘密

    去年2月至4月期间,丽水市缙云县壶镇镇某中学附近的一家早餐店生意特别火爆。这家早餐店“红糖馒头”不仅颜色好看,而且味道浓郁,甜味十足,吸引了附近大量学生和居民,顾客络绎不绝。

    可是,让大家都没想到的是,这家店铺生意火爆的背后竟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

    这家早餐店的老板陈某某,是台州人,其从2017年2月份接手这家早餐店,但生意一直不温不火。为了改善生意,陈某某开始尝试制作市场上销售火爆的红糖馒头。但,红糖馒头制作需要加入牛奶、全麦粉、红糖等原料,大大提升了制作成本。

    为了降低成本,每次陈某某在生产红糖馒头时,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永兴牌清甜素2号”,用来取代红糖。该添加剂中含有环已基氨基磺酸钠,也就是我们俗称的“甜蜜素”。

    什么是甜蜜素?

    甜蜜素是一种非营养型合成甜味剂,消费者如果经常食用甜蜜素含量超标的饮料或其他食品,就会因摄入过量对人体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危害,特别是对代谢排毒的能力较弱的老人、孕妇、小孩危害更明显。甜蜜素属于国家限制使用食品添加剂,根据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规定,甜蜜素不能用于制作馒头。

    2017年4月25日,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随机抽查时,发现陈某某的早餐店售卖的红糖馒头中存在非法添加甜蜜素的情况。随即,陈某某和其早餐店被立案侦查,经查实,陈某某通过出售加过甜蜜素的“红糖馒头”获得销售金额达2000余元。

    经检测,陈某某制作的“红糖馒头”中甜蜜素含量达1.22g/kg,已经超出添加标准40多倍。

    今天早上,缙云县人民法院以巡回法庭的形式公开审理了这起案件。被告人陈某某因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另外,因涉及到公共利益,被告人陈某某支付赔偿金人民币20000元,放入公益基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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