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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当场辱骂交警 结果双双被处罚

    时间:2018-06-16 23:24:53  来源:  作者:

    6月14日8时许,温州市泰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在司前镇小学周边路段开展巡逻时,发现一辆违停电动三轮车,于是对其进行处罚,司机吴某及其妻子因对处理结果不满,对民警进行辱骂,结果夫妻二人都被处罚。

    据了解,当日正好是吴某送儿子上学期间,吴某接到一个电话,将车辆随意停在人行横道上,拿着电话在路边与对方聊了起来。民警告知吴某该路段不能停车,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接受处罚,并且要立即将车辆驶离。吴某听到后,便开始与执勤民警讨价还价,希望能免除罚款。民警再次表示吴某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已经触犯法律,依照规定需接受处罚。

    一番讨价还价被拒绝后,吴某心生不满,说民警的行为简直是拦路抢劫,并用本地方言说了一些带有侮辱性的词汇辱骂民警。随后,吴某的妻子罗某也赶到现场,在询问了情况后,罗某劝吴某将罚款交了,并且说“就当这些钱被狗吃了”。民警对罗某夫妻二人进行警告无效,在处理过程中,始终保持克制理性,文明执法,并对吴某、罗某辱骂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取证。随后,执勤交警告知吴某、罗某涉嫌阻碍执行职务,被传唤至司前派出所进一步处理。

    目前吴某和罗某分别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3日和罚款200元的处罚。

    民警提醒:公安民警的正常、正当执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希望广大市民通过正当的途径表达诉求,对威胁、侮辱民警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严惩不贷。

    严肃追究袭警辱警人员的法律责任

    今年1月16日,公安部派出工作组慰问各地负伤被辱民警、辅警并表示:严肃追究袭警辱警人员的法律责任;对恶意抹黑民警执法的,要旗帜鲜明、依法处置,坚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

    2月15日,《人民日报》刊文《向袭警辱警说“不”!》,文中强调:对这些袭警辱警的违法犯罪行为,各地公安部门快速反应,依法进行了严肃的查处打击,赢得了绝大多数网民的叫好;公安机关应坚决运用法律的“铁齿钢牙”切实捍卫民警正当执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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