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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绍兴女子买新能源汽车 却因各方阻拦无法安装充电桩

    时间:2018-06-08 14:55:51  来源:  作者:

    来自热线:“我购买了一辆新能源汽车,但提取新车后,却无法安装充电桩。因为在安装过程中,电力部门需要我所在的小区物业公司提供同意安装证明,但物业公司却说这个证明无法提供。由于无法充电,我只能使用汽油了,所谓新能源汽车却无用武之地。”昨天,市民李女士向掌上绍兴客户端热线88880000投诉。

    记者调查:李女士住在绍兴市越城区金昌美院小区,今年4月,她在一家汽车4S店预订了一辆新能源汽车。预订时,李女士通过网上了解到,新能源汽车需要在自家车位旁边安装充电桩,方便充电,于是她向小区物业公司进行询问。“当时物业公司说到时会配合的,只要递交一份申请报告就行。”李女士说。

    到了5月,李女士提取新车后,向电力部门咨询,对方说需要身份证、车位证明以及物业公司出具的同意安装证明。事后,李小姐找物业公司希望提供证明,但物业公司以种种理由拒绝。李小姐只能再次向电力部门求助,但电力部门坚称没有物业公司的证明,他们无法入场安装。

    “我买来新能源汽车,一是响应政府的号召,二是能节省养车成本,现在无法充电,我只能加油使用汽车了。新能源汽车用不了‘新能源’,完全违背了我购车时节能环保的初衷。我也借助晚报提醒其他购车者,选择新能源汽车时,要考虑充电桩安装问题。”李女士说。

    金昌美院小区物业公司有关人士说,虽然业主安装的充电桩在自家车位旁边,但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他们小区有544位住户,390余个停车位,如果李女士家安装了充电桩,其他住户会跟风。目前就有6位住户提过这一要求,如果都安装了,小区的电源容量会超负荷;且安装充电桩,会占用公共通道。安装充电桩需要电路,这是电力部门的事情,物业公司无需提供相应的证明。

    随后,记者又电话咨询了国家电网客服中心95598。工作人员说,需要物业公司的同意证明,是出于对小区住户的尊重,因为充电桩上的电表可能需要破土拆墙,对周围的住户造成一定影响,所以才要求物业公司代替小区业主出具一张同意施工的证明书。而对于物业公司考虑的电容超负荷的情况,他们一般都会在安装充电桩前进行方案预估,如果预估容量可能存在超负荷的安全问题,不会轻易施工,因此物业公司不用担忧。

    据了解,住建部出台的《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要求新建住宅停车位建设或预留充电设施,这将对电动汽车的普及起到很大的推进作用。但截至目前,我市大部分老式小区还没有配备充电设备,设备跟不上节奏,让已经买了新能源汽车的车主无可奈何。虽然一些区域有公共充电桩,但距离远,充电时间长,车主使用很不方便,这些问题都亟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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