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徽不可辱,警威不可欺!
6月4日,台州网安部门在工作时发现一段“警察”在饭店抽烟喝酒的不雅视频在微信群中传播,视频中还有人配音称“人民警察,正宗的人民警察”。
经核实,视频中疑似穿警服的男子实为保安汪某,并非人民警察。
6月6日,台州网安联合其他部门将拍摄者李某(男,26岁,路桥人)传唤至公安局,现李某因寻衅滋事被路桥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经查6月3日晚,李某和汪某(保安)等人在路桥区横街镇某饭店吃饭。期间,李某觉得身穿保安服并袒胸、抽烟的汪某实在滑稽,便对着他拍摄了一段视频,并在明知汪某并非人民警察的情况下,还边拍边说“人民警察,正宗的人民警察”。
随后,李某便将视频发在了微信朋友圈,并放任他人发表针对警察的负面评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路桥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对李某处以行政拘留八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
人民警察是国家法律的捍卫者和执行者,公然侮辱谩骂人民警察或捏造有损警察形象的谣言都是对人民警察的不尊重,是对法律权威的亵渎。请勿为逞一时之快而以身试法,任何挑战法律底线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