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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垃圾满出没分类 浦江开出全市首张罚单!

    时间:2018-06-05 17:42:48  来源:  作者:

    今天是6.5环境日,《金华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农村垃圾分类不到位,将被处罚。昨天上午9时,浦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就开出了我市第一张罚单:罚款50元

    垃圾满出没分类

    菜农被罚款50元

    开出这张罚单的是浦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前吴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此前,大队在进行垃圾分类检查工作过程中发现,辖区内塘岭金村村民任某存在违规分类行为。

    任某是一名菜农,家门口的垃圾桶划分为“会烂的”和“不会烂”的两种,但是,此时垃圾桶因为垃圾太多满出来了,任某就把装不下的垃圾堆在了垃圾桶旁边,但是这些多出来的垃圾并没有进行分类。

    “垃圾桶已经满的情况下,正确的做法,应该是用袋子分类装好,等垃圾车来收集的时候,再统一收走。”执法队员于倩介绍说。

    执法人员当即对任某进行了劝阻,并向其讲解了《金华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相关法规条款,要求其限时整改。

    今天,是条例实施的第一天,执法人员组织了突击检查中,再次发现该户违规堆放生活垃圾,执法队员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经复查,当事人逾期拒不整改。

    对此,执法人员核实确切证据后,依据《金华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任某发出《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50元罚款。

    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是: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三款、第十条规定,随意倾倒、抛撒、堆放生活垃圾或者未依法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单位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也就是说,50元的罚款额度,已经是对个人罚款的上限。

    城镇和农村

    都有了明确的处罚标准

    此前的4月份,浦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仙华街道行政执法大队也曾开出过一张200元的罚单,被罚的原因也是一市民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这也是金华全市范围内的第一张城镇罚单。

    处罚200元的依据是《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200元也是对个人处罚的上限。

    省里出台的办法,是给城镇居民定规矩;相比之外,我市昨天正式施行的条例,针对的是农村,考虑到农村实际,相比之外,处罚额度上有所下浮。

    最近几年,我市城乡各地都掀起了“绿色革命”,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置,我市的农村垃圾分类经验还成为了全国典型样板:农民创造性地将垃圾分成“会烂的”和“不会烂的”,让垃圾分类方式简便易行,已经在全省农村广泛推行,“二次四分法”还得到了国家住建部的肯定和推广,多次受到央视《焦点访谈》等全国媒体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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