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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时冲动买房后反悔 男子爬上脚手架打算往下跳

    时间:2018-06-04 15:59:45  来源:  作者:

    想必好多人,都曾有着冲动消费的经历。以至于“要理智消费”的劝诫,总是不绝于耳。

    理智消费当然是对的,特别是,在面对某些要花大价钱的商品之时。

    在杭州生活多年的老李,最近消费时就有些冲动,但这一次,他买的商品,是一套房子。

    老李来自河南,目前一家三口都在杭州生活。来杭多年,老李一直想给妻儿一个属于自己的、安稳的家,买房已成了他多年的夙愿。

    通过努力工作有一点积蓄后,老李便在杭州四处打听合适的房子,但价格实在太棘手。不久前,有个中介向老李推荐了海盐县西塘桥街道的房子,听说这个地方离杭州只有一个多小时的路程,且房价便宜,单价只要一万出头一平方米。

    老李一听,好像也不错啊!

    于是,5月23日下午,老李便跟着中介来看了房,且对房子十分满意,当天就签了购房合同,交了7万元定金,并且与售楼部约定3天内将首付交清。

    买了房,老李心情愉悦,回家后便又与家人凑了28万余元,并在5月26日下午再次来到该小区付清了首付,还在四周逛了逛。

    由于房子买得匆忙,老李交完钱才去了解贷款的相关事项,且在于售楼部工作人员沟通过程中也未咨询仔细,等详细了解完才发现事情与自己预期不一样,还有很多问题自己没有考虑全面。越想心里越难受,老李开始怀疑售楼部工作人员故意误导自己,便想要退了这个房子。

    5月27日,纠结了一天后,老李决定找房产公司“算账”,便第三次来到西塘桥街道。老李找到当初向自己介绍楼盘的业务员,让他给自己退房。

    但业务员表示,已经签订合同,按照合同中所说如果是买方个人原因要求退房的要支付房价百分之十的违约金。老李觉得违约金太贵,决定再考虑考虑。

    下午五点左右,老李一番考虑后仍决定要退房,便又找到售楼处。可售楼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老李他们的经理已经下班,他们无权处理。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眼看天要黑了,可退房的事情还是没有着落,老李认为工作人员都在敷衍他,便想采取点极端的手段逼他们。

    5月27日17时49分,海盐县公安局西塘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称海盐县经济开发区(西塘桥街道)某在建小区工地上有人跳楼。西塘所教导员周小波和民警陆孙谦立即赶往现场,只见一名男子爬在9楼的脚手架上十分危险,情绪十分激动且一直喊着:“我要退房,不给退我就跳下去……”

    没错,喊着要跳楼的,就是老李。当天下午,老李来到还在建的工地,顺着脚手架爬到了9楼,并自己报了警。

    周小波立即爬到九楼安抚老李的情绪,不断与他对话。

    “你买房子是为了让你老婆、孩子过得更好,可见你是个好丈夫、好爸爸,可你如果跳下去了,他们将失去最重要的人”、“跳下去了你的问题就更不能解决了,你的钱更加要不回来”、“你先下来,我们慢慢想办法”……周小波根据了解到的基本情况开始劝解他,在一个多小时的开导后,老李慢慢放下防备,并愿意下来好好谈。

    周小波见老李被说动,立即向他伸出手让他从脚手架上回来。但老李在脚手架上时间过长,腿脚发软无法移动,周小波立即请求巡特警大队队员和消防大队队员的帮助,在大家齐心协力下,老李终于被带了下来。

    最终在民警的调节下,老李与售楼部工作人员再次协商,老李拿回首付的钱并退了房。但由于老李涉嫌扰乱单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对老李依法行政拘留。

    民警提醒:碰到任何困难要理性,用极端方法解决不了问题,还会制造更大的问题,到最后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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