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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离婚争夺抚养权 女方坦白女儿系抱养男方懵了

    时间:2018-06-01 16:21:05  来源:  作者:

    一段婚姻走向破裂,已经够令人扎心的了,更悲剧的是,辛苦拉扯大的孩子与双方都没有血缘关系。

      养了十五年的女儿竟不是父母亲生的

      我县一男子被其妻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两次诉至县法院要求离婚,在处理孩子抚养问题时,该男子才发现自己疼爱了十五年的女儿竟不是自己的骨肉,而是妻子抱养回来的。

      面对这样的结果,男子感到震惊和愤怒,认为妻子私自领养女儿并隐瞒事实,违反夫妻忠诚义务,要求妻子赔偿自己精神损失40000元,并返还子女抚养费100000元。

      第一次诉讼离婚被驳回

      1994年正月,李晃经人介绍与妻子王琳相识,并以农村习俗结婚(未领结婚证)。婚后,王琳在温州鞋厂上班,而李晃则在东阳务工。据李晃回忆,虽然夫妻在两地务工,但感情很好。2002年初夏,李晃接到妻子电话,得知妻子于当日产下女儿思思。对他而言,幸福来得如此突然。

      和所有的父母亲一样,李晃和妻子对女儿也十分疼爱。随着孩子渐渐长大,为了解决孩子上学登记户口的问题,2012年5月8日,两人特意去县民政局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李晃当天就去派出所登记了女儿的户口。

      可好景不长,长期分居两地、聚少离多的生活使得李晃与妻子感情逐渐淡薄,加上两人缺少沟通交流,最终闹到法院离婚。离婚是王琳提的,她埋怨丈夫老不在家,对家庭极少关心,夫妻感情已破裂,两人无法继续共同生活。

      “分居两地是工作的原因,我们一起生活了那么多年,感情还是有的。”李晃不同意离婚。

      法官认为,李晃与王琳有一定的夫妻感情,重归于好是有可能的,故法院驳回了王琳的离婚诉请。

      第二次离婚成功

      男方拿到2万元赔偿金

      剧情发展到这里,离婚还在继续……

      去意已决的王琳第二次向法院起诉离婚,两人都欲争取对女儿思思的抚养权。在庭审中,王琳当庭陈述称女儿思思并不是自己生育的,而是抱养的,李晃当场就懵了,并申请鉴定亲子关系。结果犹如晴天霹雳,养了十五年的女儿是别人的。

      愤怒之下,李晃不愿意再继续抚养思思,并要求王琳返还自己十几年来的抚养费,并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失。

      后经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离婚成功。

      “法律是严肃的,但同时是公平的、有人情味的。”经办法官说,王琳是否私自领养女儿不得而知,但李晃常年在外务工,回家极少,考虑到李晃是个朴实憨厚的农村人,对抱养情况不知情也是有可能的。基于其多年来的付出、王琳的经济状况及日后要独立抚养思思等情况,由王琳补偿李晃20000元是较为合适的。(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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