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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义乌大病保险选缴时延长至6月10日 周末正常办理

    时间:2018-05-31 15:51:58  来源:  作者:

    大病选缴保险业务截止日期延迟到6月10日,周末行政服务中心正常办理。

    关于大病保险参保选缴延长至6月10日的公告

    全体参保人员:

    大病保险选保工作延长6月10日止,周末正常办理。

    原来已办理城乡居民医保银行委托代扣的参保人员,可到村、社区办理大病保险选缴登记,选缴登记后无需再办理银行委托代扣。原来未办理城乡居民医保银行委托代扣的参保人员,到村、社区办理大病保险选缴登记后,再到义乌稠州银行、农商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网点办理银行委托代扣。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直接到上述5家银行网点办理大病保险选缴登记和委托代扣。

    义乌市医疗社会保险管理处

    2018年5月31日

    小编特别提醒:

    网上也能办理,也延迟到6月10日!

    下雨天,尽量别去365人挤人哦!

    1选缴登记

    渠道一:浙江政务网义乌分厅“义网通办”平台办理

    1. 进入浙江政务网义乌分厅--注册、实名认证和登录--进入“义网通办”办理平台

    2. 找到事项

    申请人通过首页左侧的个人主题、部门服务模块均可找到该事项,点击“指南”按钮可以查看事项的办事指南和流程图,点击“办理”按钮可进行在线办理。

    3. 事项办理

    点击“下一步”,在【查询对象】下拉框中选择“本人缴费”或“家庭成员缴费”,输入【身份证号码】点击【查询】,在【大病缴费档次】下拉框中选择相应档次。在【我承诺本人填写的信息和上传的材料真实有效,并对平台提供的信息确认无误。】前打√,点击【提交】。

    渠道二:可携带户口本或身份证到户籍所在便民服务中心办理

    渠道三:可在义乌市稠州银行、农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5家银行网点办理。

    2委托银行扣款

    5家银行可受理:

    义乌市稠州银行

    农商银行

    邮政储蓄银行

    工商银行

    建设银行

    提醒1:已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大小额银行委托扣款手续的,大病保险扣款账号默认同一账号。只需将城乡居民医保保费和大病保险选缴保费两部分钱足额存入原先委托扣款账户(2018年4月24日后,户籍内有人员变动的,如新落户、迁户、分户等原因导致户内有人员减少或增加的,都必须重新签约大病保险选缴保费代扣)。

    注:若不清楚自己扣款账号的,只需拨打96150

    提醒2: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和原先未办理银行委托代扣手续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携带户口本、身份证、银行存折(卡)到5家银行网点办理委托扣款手续。

    银行批量扣款开始时间:

    城乡居民医保5月10日,大病保险5月15日,请确保账户有足够的钱哦 !

    常见问题汇总:

    大病保险政策一经推出,就受到广大群众的密切关注,今天为大家整理了十个咨询最多的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1. 问:我已经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进行了大病保险选缴保费的登记,大病保险的钱怎么交?

    答:已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大小额银行委托扣款手续的,大病保险扣款账号默认同一账号。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和原先未办理银行委托代扣手续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携带户口本、身份证、银行存折(卡)到5家银行网点办理委托扣款手续。(该问题在第二讲中有详细讲解,做个链接)

    2. 问:我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进行大病保险选缴保费的登记,为什么系统提示只能选择1-2份,不能选择3份?

    答:你应该属于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已由医保基金统一购买了1份选缴保费,个人只需要购买2份就能享受3份的待遇。

    3. 问:哪些人可以不用自己交钱就能享受3份的待遇?

    答:①参加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人员:通俗的说就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国有集体企业正式人员和已办理养老和医疗退休手续的人员。

    ②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成员、支出型贫困家庭成员、持证重度残疾人、三老人员、持证精神病人及其他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财政大额补助的人员。

    4. 问:城乡居民医保(小额和大额)的待遇享受期是什么时间?

    答:2018年7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半年时间。因此2018年按半年标准征收保费,小额140元,大额400元。

    5. 问:大病保险待遇从什么时候开始享受?

    答:2018年5月31日前大病选缴保费的,待遇享受期是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6.问:若办理了大病保险选缴保费,2018年1月的住院费能报销吗?

    答:可以。2018年5月31日前缴纳选缴保费的,2018年1至6月期间住院费可重新报销,按照选缴保费档次享受待遇。(报销补差无需群众再办手续,征缴期结束后医保处按照新旧政策对比自行计算差额,发放至原报销账号或市民卡账号。)

    7. 问:大病保险选缴保费需单独申请报销么?

    答:大病保险是“一站式”结算,在办理结算报销时,同基本医疗报销一起结算,不用另外办理。

    8.问:今年交了300元,是否以后2年就可以不交了?或者连续交满3年就可以不交了吗?

    答:大病保险选缴保费必须连续缴纳满3年后才能享受大病选缴待遇,而且每年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并且不能中断,保费中断则待遇中断。今年因为是首次选缴有优惠政策,即5月31日之前选缴的,视作已经连续缴纳满3年待遇享受,从今年1月1日始就可以享受选缴待遇。

    9.问:新生儿一周岁内可随时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是不是大病保险也可以参照上述时间办理?

    答:不可以。新生儿应在出生后30日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费同时选缴保费的,视同连续三年缴纳。

    (1)2017年6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在5月31日前缴纳大病选缴保费;

    (2)6月份以后出生,在出生后30天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选缴费用。以上2种情况大病保险选缴待遇同基本医疗保险同时开始享受。

    10.问:今年5月31日前办理职工医保退休的参保人员需要自己缴纳大病选缴保费

    大病保险政策一经推出,就受到广大群众的密切关注。今天为大家整理了一张流程图,一起来看看吧!

    参保人员首先要明确自己的身份类别,然后对号按照流程进行操作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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