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下列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之规定,现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
(一)
被执行人付军,男,1984年3月出生,住莲都区紫金街道水东村。
付军应归还杨某某借款16万元及利息,莲都区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付军仍未履行。
(二)
被执行人廖海波,男,1977年9月出生,住莲都区太平乡吴弄村。
廖海波应赔偿朱某某款项24.05万元,莲都区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廖海波仍未履行。
(三)
被执行人常丽华,男,1979年4月出生,住莲都区丽新畲族乡黄岭上村。
常丽华应归还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借款3.53万元及利息,莲都区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常丽华仍未履行。
(四)
被执行人龚蔡平,男,1973年8月出生,住莲都区南明山街道白岩黄渡村。
龚蔡平应归还叶某某等人借款150万元及利息,莲都区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龚蔡平仍未履行。
(五)
被执行人林良余,男,1954年1月出生,住莲都区老竹畲族镇周坦村。
林良余应归还谢某某借款14万元及利息,莲都区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林良余仍未履行。
(六)
被执行人常晓华,男,1963年11月出生,住莲都区丽新畲族乡黄岭上村。
常晓华应归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行借款50万元及利息,莲都区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常晓华仍未履行。
(七)
被执行人黄春仙,女,1963年4月出生,住莲都区丽新乡白岸口村。
黄春仙应归还浙江丽水莲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老竹支行借款30万元及利息,莲都区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黄春仙仍未履行。
(八)
被执行人毛威,男,1998年9月出生,住青田县舒桥乡古竹岙村。
毛威应赔偿张某某款项10.90万元,莲都区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毛威仍未履行。
(九)
被执行人叶永娟,女,1973年8月出生,住莲都区宁和苑小区。
叶永娟应归还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借款5万元及利息,莲都区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叶永娟仍未履行。
(十)
被执行人王明春,男,1972年6月出生,住莲都区碧湖镇上街。
王明春应归还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行借款10万元及利息,莲都区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王明春仍未履行。
(十一)
被执行人陈光富,男,1962年9月出生,住莲都区丽新畲族乡畎岸村前街。
陈光富应归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行借款50万元及利息,莲都区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陈光富仍未履行。
(十二)
被执行人叶根伟,男,1973年10月出生,住莲都区碧湖镇上概头村。
叶根伟应归还浙江丽水莲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碧湖支行借款10万元及利息,莲都区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叶根伟仍未履行。
(十三)
被执行人兰茎青,男,1968年12月出生,住莲都区碧湖镇郎奇村。
兰茎青应归还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莲都支行借款20万元及利息,莲都区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兰茎青仍未履行。
(十四)
被执行人钱光辉,男,1962年10月出生,住浙江省天台县白鹤镇王村。
钱光辉应支付雷志明款项8.7万元及利息,莲都区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钱光辉仍未履行。
(十五)
被执行人蓝玉生,男,1957年4月出生,住莲都区丽新乡上塘畈村。
蓝玉生应归还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莲都支行借款18.71万元及利息,莲都区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蓝玉生仍未履行。
(十六)
被执行人蔡光斐,男,1987年10月出生,住龙泉市龙渊街道官仓弄。
蔡光斐应偿还浙江龙泉市企业家协会79.5万元,龙泉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蔡光斐仍未履行。
(十七)
被执行人吴伟荣,男,1979年3月出生,住龙泉市八都镇安田村埠下村。
吴伟荣应偿还叶某等人15万元,龙泉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吴伟荣仍未履行。
(十八)
被执行人林根树,男,1972年1月出生,住龙泉市兰巨乡梅洋村。
林根树应偿还民泰村镇银行14.5万元,龙泉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林根树仍未履行。
(十九)
被执行人李文贵,男,1967年12月出生,住龙泉市上垟镇汤源村。
李文贵应偿还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龙泉支行11万元,龙泉市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李文贵仍未履行。
(二十)
被执行人叶建海,男,1983年8月出生,住青田县贵岙乡占岙路。
叶建海应偿还浙江省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青田支行2.98万元及利息,青田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叶建海仍未完全履行。
(二十一)
被执行人刘春英,女,1968年2月出生,住青田县仁庄镇塘古杉树面。
刘春英应偿还刘某某11.6万元及利息,青田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刘春英仍未完全履行。
(二十二)
被执行人林炳光,男,1982年6月出生,住浙江省文成县玉壶镇碧坑村。
林炳光应偿还周某某30万元及利息,青田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林炳光仍未完全履行。
(二十三)
被执行人傅建慧,男,1972年8月出生,住青田县腊口镇石甫村。
傅建慧应偿还杨某某11万元及利息,青田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傅建慧仍未完全履行。
(二十四)
被执行人毛雪红,女,1962年12月出生,住青田县东源镇新大街。
毛雪红应偿还陈某某21.94万元及利息,青田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毛雪红仍未完全履行。
(二十五)
被执行人叶小旺,男,1960年4月出生,住青田县东源镇新大街。
叶小旺应偿还陈某某21.94万元及利息,青田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叶小旺仍未完全履行。
(二十六)
被执行人王海杰,男,1984年12月出生,住泰顺县龟湖镇新湖村叶岭。
王海杰应偿还胡某某20万元及利息,青田县人民法院已案执行,至今王海杰仍未完全履行。
(二十七)
被执行人楼苏斌,男,1965年9月出生,住青田县船寮镇徐岙中街。
楼苏斌应偿还青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2.77万元及利息,青田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楼苏斌仍未完全履行。
(二十八)
被执行人高仁岚,男,1972年1月出生,住青田县船寮镇徐岙银巷街。
高仁岚应偿还青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2.77万元及利息,青田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高仁岚仍未完全履行。
(二十九)
被执行人吴国仙,男,1967年6月出生,住青田县船寮镇赤岩环城路。
吴国仙应偿还吴某等90万元及利息,青田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吴国仙仍未完全履行。
(三十)
被执行人詹碎民,男,1971年4月出生,住青田县船寮镇永安小区。
詹碎民应偿还杨某17万元及利息,青田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詹碎民仍未完全履行。
(三十一)
被执行人蒋利晓,男,1979年10月出生,住青田县仁庄镇洋心村。
蒋利晓应偿还陈某4万元及利息,青田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蒋利晓仍未完全履行。
(三十二)
被执行人刘旭明,男,1974年10月出生,住青田县船寮镇石盖口村。
刘旭明应偿还刘某等80万元及利息,青田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刘旭明仍未履行。
(三十三)
被执行人王健,男,1980年12月出生,住青田县瓯南街道湖口村。
王健应偿还陈某9.8万元,青田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王健仍未完全履行。
(三十四)
被执行人周建雄,男,1955年12月出生,住青田县阜山乡坑边村。
周建雄应偿还朱某某5万元,青田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周建雄仍未完全履行。
(三十五)
被执行人祝建东,男,1971年2月出生,住云和县凤凰山街道西郊。
祝建东应偿还江某某等33万元,云和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祝建东仍未履行。
(三十六)
被执行人叶世和,男,1984年2月出生,住云和县凤凰山街道河坑村叶家。
叶世和应偿还雷某某等借款2.19万元,云和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叶世和仍未履行。
(三十七)
被执行人李福田,男,1971年3月出生,住云和县白龙山街道程宅村。
李福田应偿还赖某某6.6万元,云和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李福田仍未履行。
(三十八)
被执行人叶尚荣,男,1963年4月出生,住云和县浮云街道公安路。
叶尚荣应偿还李某某借款4万元,云和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叶尚荣仍未履行。
(三十九)
被执行人蓝建荣,男,1980年9月出生,住云和县元和街道沈岸村。
蓝建荣应偿还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云和支行16.13万元,云和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蓝建荣仍未履行。
(四十)
被执行人方伟勤,男,1972年10月出生,住云和县白龙山街道芝畈村。
方伟勤应偿还赖某某6.6万元,云和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方伟勤仍未履行。
(四十一)
被执行人吴祖荣,男,1969年7月出生,住庆元县贤良镇库源村库坑。
吴祖荣应偿还吴某某借款15万元及利息,庆元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吴祖荣仍未履行。
(四十二)
被执行人陈秀聪,女,1982年9月出生,住庆元县黄田镇湖头村湖头路。
陈秀聪应偿还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庆元小微企业专营支行纠纷款30万元及利息,庆元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陈秀聪仍未履行。
(四十三)
被执行人李和泽,男,1990年6月出生,住庆元县竹口镇蔡双村陈龙叮。
李和泽应偿还庆元县永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纠纷款19.54万元及利息,庆元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李和泽已履行纠纷款4334元,剩余部分至今未履行。
(四十四)
被执行人吴满荣,男,1957年6月出生,住庆元县隆宫乡隆宫村学堂后弄。
吴满荣应偿还王某某纠纷款20.04万元及利息,庆元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吴满荣至今已履行1.38万元,剩余部分仍未履行。
(四十五)
被执行人吴孔文,男,1974年8月出生,住庆元县濛洲街道石龙街三弄。
吴孔文应偿还沈某某借款15万元及利息,庆元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吴孔文仍未履行。
(四十六)
被执行人郑岳平,男,1962年9月出生,住缙云县五云镇周村村。
郑岳平应偿还缙云县农村信用联社营业部借款6.51万元及利息,缙云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郑岳平仍未履行。
(四十七)
被执行人李辉,男,1980年1月出生,住缙云县舒洪镇昆洪村新屋自然村中街西路。
李辉应偿还丁某某借款21.28万元及利息,缙云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李辉仍未履行。
(四十八)
被执行人吕志勇,男,1966年3月出生,住缙云县壶镇镇米市路。
吕志勇应偿还卢某某借款4万元及利息,缙云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吕志勇仍未履行。
(四十九)
被执行人吕益华,男,1956年11月出生,住缙云县壶镇镇工联村体育场路。
吕益华应偿还赵某某借款13万元及利息,缙云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吕益华仍未履行。
(五十)
被执行人李建厅,男,1967年6月出生,住缙云县五云镇上名山村。
李建厅应偿还缙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五云信用社借款7.78万元及利息,缙云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李建厅仍未履行。
(五十一)
被执行人郑金明,男,1962年5月出生,住缙云县五云街道下双龙村。
郑金明应赔偿郑某某10.23万元及利息,缙云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郑金明仍未履行。
(五十二)
被执行人吕雪芳,女,1987年3月出生,住青田县腊口镇大坑外支岙。
吕雪芳应偿还赵某某借款30.84万元及利息,缙云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吕雪芳仍未履行。
(五十三)
被执行人吕文央,女,1977年2月出生,住缙云县壶镇镇湖川村湖新路。
吕文央应偿还吕某某借款64.25万元及利息,缙云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吕文央仍未履行。
(五十四)
被执行人王建明,男,1965年7月出生,住缙云县壶镇镇上王村二区。
王建明应归还赵某某借款8.59万元及利息,缙云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王建明仍未履行。
(五十五)
被执行人应设龙,男,1962年7月出生,住缙云县五云街道雅施村坡岭头。
应设龙应归还叶某某借款13.1万元及利息,缙云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应设龙仍未履行。
(五十六)
被执行人郑晓进,男,1983年9月出生,住缙云县五云街道亲亲家园。
郑晓进应归还胡某某借款10万元及利息,缙云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郑晓进仍未履行。
(五十七)
被执行人朱唐茂,男,1965年1月出生,住缙云县壶镇镇米市路。
朱唐茂应偿还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壶镇支行借款112.59万元及利息,缙云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朱唐茂仍未履行。
(五十八)
被执行人王磊,男,1983年8月出生,住缙云县壶镇镇塘川村。
王磊应偿还缙云县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有限公司借款69.9万元及利息,缙云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王磊仍未履行。
(五十九)
被执行人朱仕东,男,1971年10月出生,住缙云县东渡镇兰口村。
朱仕东应偿还缙云县农村信用合作社东渡信用社借款10.36万元及利息,缙云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朱仕东仍未履行。
(六十)
被执行人卢凯骏,男,1978年6月出生,住缙云县壶镇镇团结村东路。
卢凯骏应偿还缙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壶镇信用社借款6.20万元及利息,缙云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卢凯骏仍未履行。
(六十一)
被执行人龚利宏,男,1971年11月出生,住遂昌县云峰街道同心村。
龚利宏应赔偿赖某某残疾赔偿金4.23万元及利息,遂昌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龚利宏仍未履行。
(六十二)
被执行人华庆新,男,1959年2月出生,住遂昌县妙高镇青云小区。
华庆新应归还王某某59.65万元及利息,遂昌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华庆新仍未履行。
(六十三)
被执行人蓝冠华,男,1955年12月出生,住遂昌县妙高街道渡船头村。
蓝冠华应支付倪某某24.38万元及利息,遂昌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蓝冠华仍未履行。
(六十四)
被执行人黄显鸣,男,1960年2月出生,住遂昌县妙高镇文明路。
黄显鸣应归还林某某借款40万元及利息,遂昌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黄显鸣仍未履行。
(六十五)
被执行人雷杨清,男,1962年11月出生,住遂昌县石练镇小学路。
雷杨清应归还毛某某借款11万元及利息,遂昌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雷杨清仍未履行。
(六十六)
被执行人刘文举,男,1979年11月出生,住遂昌县云峰街道刘坞村。
刘文举应归还应某某借款14.34元及利息,遂昌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刘文举仍未履行。
(六十七)
被执行人罗林飞,男,1986年3月出生,住遂昌县妙高街道龙谷路。
罗林飞应归还潘某某借款2.5万元及利息,遂昌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罗林飞仍未履行。
(六十八)
被执行人邱伟星,男,1975年7月出生,住遂昌县三仁畲族乡上簟村。
邱伟星应归还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遂昌支行借款5万元及利息,遂昌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邱伟星仍未履行。
(六十九)
被执行人吴发文,男,1962年9月出生,住遂昌县三仁畲族乡上簟村。
吴发文应支付申请执行人郑某某等人运输费共计6.69万元及利息,遂昌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吴发文仍未履行。
(七十)
被执行人叶学清,男,1976年9月出生,住遂昌县三仁畲族乡小忠村。
叶学清应归还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遂昌支行借款9.29万元及利息,遂昌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叶学清仍未履行。
(七十一)
被执行人詹遂伟,男,1962年12月出生,住遂昌县妙高镇二都街村。
詹遂伟应归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昌县支行信用卡透支金14.19万元及利息、滞纳金,遂昌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詹遂伟仍未履行。
(七十二)
被执行人张娇梅,女,1980年9月出生,住遂昌县柘岱口乡尹家村。
张娇梅应归还徐某某借款12.45万元及利息,遂昌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张娇梅仍未履行。
(七十三)
被执行人张水平,男,1981年6月出生,住遂昌县三仁畲族自治乡际上村。
张水平应归还浙江遂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4.5万元及利息,遂昌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张水平仍未履行。
(七十四)
被执行人周源,男,1994年8月出生,住遂昌县王村口镇官岩村。
周源应归还罗某某借款5万元及利息,遂昌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周源仍未履行。
(七十五)
被执行人刘国生,男,1969年8月出生,住松阳县大东坝镇外大阴村。
刘国生应偿还蔡某某等78.9万元及利息,松阳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刘国生仍未履行。
(七十六)
被执行人泮大春,男,1974年1月出生,住松阳县西屏街道桐溪村。
泮大春应偿还陈某某等5.5万元及利息,松阳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泮大春仍未履行。
(七十七)
被执行人刘火明,男,1974年12月出生,住松阳县西屏街道清路村。
刘火明应偿还陈某某等29万元及利息,松阳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刘火明仍未履行。
(七十八)
被执行人毛劲夫,男,1958年6月出生,住松阳县西屏街道西屏山脚村。
毛劲夫应偿还詹某某等435万元及利息,松阳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毛劲夫仍未履行。
(七十九)
被执行人潘新达,男,1966年8月出生,住松阳县新兴镇潘连村。
潘新达应偿还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松阳支行20万元及利息,松阳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潘新达仍未履行。
(八十)
被执行人吴帅民,男,1995年6月出生,住松阳县西屏街道西坌村。
吴帅民应偿还蔡某等41万元及利息,松阳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吴帅民仍未履行。
(八十一)
被执行人许良训,男,1960年1月出生,住松阳县斋坦乡斋坦村。
许良训应返还给叶某某承包地75平方米,松阳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许良训仍未履行。
(八十二)
被执行人林相让,男,1985年6月出生,住景宁畲族自治县鹤溪街道桥底弄。
林相让应偿还廖某4.5万元及利息,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林相让仍未履行。
(八十三)
被执行人雷卫松,男,1980年5月出生,住景宁畲族自治县鹤溪街道金惠小区。
雷卫松应偿还宗某等人80万元及利息,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雷卫松仍未履行。
(八十四)
被执行人雷聪英,女,1976年11月出生,住景宁畲族自治县梧桐乡山前村。
雷聪英应偿还雷某2万元,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雷聪英仍未履行。
(八十五)
被执行人陈荣灵,男,1967年1月出生,住景宁畲族自治县鹤溪街道敕木山路。
陈荣灵应偿还陈某等人284万元及利息,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陈荣灵只履行了9.05万元,剩余部分仍未履行。
(八十六)
被执行人叶逢忠,男,1972年5月出生,住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人民中路。
叶逢忠应偿还浙江景宁瑞逸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50.5万元及利息,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叶逢忠仍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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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被执行人叶爱敏,男,1961年4月13日出生,住浙江省青田县鹤城镇花园降。
被执行人叶爱英,女,1959年3月11日出生,住浙江省青田县鹤城镇水南栖霞小区。
叶爱敏、叶爱英应偿还叶某借款30.65万元及利息,青田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叶爱敏、叶爱英仍未完全履行。
2
被执行人叶建山,男,1970年8月23日出生,住浙江省青田县东源镇东源东里街。
叶建山应偿还张某借款20万元及利息,青田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叶建山仍未完全履行。
3
被执行人朱民荣,男,1960年3月2日出生,住浙江省青田县鹤城镇龙津小区。
被执行人项翠杏,女,1962年8月3日出生,住浙江省青田县鹤城镇龙津小区。
朱民荣、项翠杏应偿还周某借款810万元及利息,青田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朱民荣、项翠杏仍未完全履行。
4
被执行人季永平,男,1972年1月29日出生,住浙江省青田县船寮镇洪府前方前西路。
被执行人夏微,女,1971年7月7日出生,住浙江省青田县船寮镇洪府前方前西路。
季永平、夏微应偿还方某拖欠货款26.48万元及利息,青田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季永平、夏微仍未完全履行。
5
被执行人张焕军,男,1969年3月25日出生,住浙江省青田县鹤城街道仁塘湾村。
张焕军应偿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田县支行98.06万元及利息,青田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张焕军仍未完全履行。
6
被执行人吴法娟,女,1967年6月3日出生,住浙江省青田县油竹街道官塘小区16幢。
吴法娟应偿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田支行59.77万元及利息,青田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吴法娟仍未完全履行。
7
被执行人陈建芳,男,1972年3月6日出生,住浙江省青田县黄垟乡底黄垟村。
陈建芳应偿还张某某20万元及利息,青田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陈建芳仍未完全履行。
8
被执行人金小东,男,1975年11月8日出生,住浙江省青田县船寮镇姜岙村姜岙。
金小东应偿还季某某18.97万元及利息,青田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金小东仍未完全履行。
9
被执行人吴春平,女,1966年8月21日出生,住浙江省永嘉县桥头镇镇中街。
吴春平应偿还章某某10万元,青田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吴春平仍未完全履行。
10
被执行人陈剑,男,1983年1月10日出生,住浙江省青田县高湖镇新湖街。
陈剑应偿还王某某26万元,青田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陈剑仍未完全履行。
11
被执行人俞乐乐,男,1988年4月17日出生,住浙江省青田县章村乡塘山村周山。
俞乐乐应偿还王某某36万元,青田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俞乐乐仍未完全履行。
12
被执行人叶海芬,女,1973年3月25日出生,住浙江省青田县汤垟乡小佐村黄泥岱。
叶海芬应偿还杨某等人66.71万元,青田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叶海芬仍未完全履行。
13
被执行人叶琴,女,1974年10月12日出生,住浙江省青田县鹤城街道谢桥小区10幢。
叶琴应偿还叶某等人30.8万元及利息,青田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叶琴仍未完全履行。
14
被执行人陈焕海,男,1961年1月1日出生,住浙江省青田县船寮镇康畈康畈街。
陈焕海应偿还叶某6.8万元及利息,青田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陈焕海仍未完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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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张霜军,男,1980年10月12日出生,住浙江省青田县船寮镇湖田村湖田。
张霜军应偿还王某等人98.58万元及利息,青田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张霜军仍未完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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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潘安,男,1957年4月13日出生,住浙江省青田县鹤城街道气象巷。
被执行人管轩,男,1969年12月15日出生,住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黄村乡天堂村下叶。
潘安、管轩应连带偿还陈某等30万元及利息,青田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潘安、管轩仍未完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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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王凤达,男,1960年7月8日出生,住浙江省青田县舒桥乡王岙村黄南斜。
王凤达应偿还叶某等182.8万元及利息,青田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王凤达仍未完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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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王连翠,女,1961年8月29日出生,住浙江省青田县舒桥乡章杉村八石田。
被执行人王平,男,1986年1月19日出生,住浙江省青田县舒桥乡蔡坑村章沿坑。
王连翠、王平应偿还浙江青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万元及利息,青田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王平、王连翠仍未完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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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林中一,男,1982年01月19日出生,住浙江省青田县山口镇中山巷。
被执行人单燕,女,1984年09月16日出生,住浙江省青田县温溪镇温中街。
林中一、单燕应偿还陈某某85万元及利息,青田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林中一、单燕仍未完全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