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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波余姚法院今曝光一波“老赖” 有你认识的吗?

    时间:2018-05-24 16:19:10  来源:  作者:

    余姚市人民法院关于敦促被执行人等腾退房屋、土地的通告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本院发布如下通告:

    一、凡经本院拍卖、变卖已成交或尚需本院司法处置的房屋、土地,被执行人或实际控制人(包括占有、使用人)须按照本院发布的腾空公告规定的期限迁出房屋、退出土地。

    二、被执行人或实际控制人(包括占有、使用人)逾期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的,本院将依法予以罚款或司法拘留;情节严重的,将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院严厉敦促:相关被执行人或实际控制人(包括占有、使用人)应立即迁出房屋、退出土地,否则按照上述通吿内容予以严厉制裁。

    本院欢迎执行案件当事人和广大人民群众向法院提供案件执行财产线索和被执行人下落。对于提供线索的依法严格予以保密。

    特此通告。

      余姚市人民法院

      2018年5月22日

    看看这次又有哪些被执行人被曝光了

    未腾退房屋、土地:余姚市阳明街道群立村余姚西站旁的101亩土地

    案号:(2018)浙0281执701号

    案由: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

    被执行人:宁波大华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汪世华)

    未腾退房屋、土地:被执行人黄万荣名下的余姚市城区江南新城东区7幢302室的附属用房架空层

    案号:(2017)浙0281执2347号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

    被执行人:黄万荣

    未腾退房屋、土地:被执行人马岚波名下的余姚市城区下菱新村89幢403室的房产

    案号:(2017)浙0281执4112号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

    被执行人:马岚波、徐焕利

    未腾退房屋、土地:被执行人张水能、杨菊芳名下的余姚市城区丰南公寓5幢103室的房产

    案号: (2015)甬余执民字第3506号

    案由: 公证债权文书

    被执行人:张水能、杨菊芳

    未腾退房屋、土地:被执行人徐卫东、周水春名下的余姚市三七市镇浦东公寓12幢408室的房产

    案号: (2015)甬余执民字第1861号

    案由: 公证债权文书

    被执行人:徐卫东、周水春

    未腾退房屋、土地:被执行人张水和、方利婉名下的余姚市城区杜义弄43弄2单元408室的房产

    案号:(2015)甬余执民字第900号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

    被执行人:余姚市澳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张水和、方利婉、张健

    未腾退房屋、土地:被执行人孙文华名下的余姚市城区东第花园3幢205、206室的房产

    案号:(2017)浙0281执566号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

    被执行人:余姚市奥邦建设有限公司、孙文华、范萍萍、孙国顺

    未腾退房屋、土地:被执行人傅东红名下的余姚市城区金声玉府小区1幢1509、1510室的房产

    案号:(2018)浙0281执104号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

    被执行人:余姚市双联制品厂、傅东红、武世红

    新闻链接:

    将“老赖”穷追到底

    市法院建立“夜间执行”常态制度

    本报讯(通讯员 邵赞赞)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决战决胜阶段,市法院建立夜间执行常态机制,按照目前四个办案团队建立两组夜间执行队伍,制定每月夜间活动轮流表。规定每周至少有一个组进行一次夜间执行活动,每组队长组织各承办人排摸选择相关案件,夜间集中执行交替进行。

    5月21日晚7时,第一小分队共派出12名执行干警开展夜间执行活动。活动前夕,各承办人根据自己案件实际情况对干警分配、路线安排做好统筹规划,讲速度、求效率。此次活动共抓获被执行人2人,到位金额15200元,对1人作出罚款。一案件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和解,申请人撤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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